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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专业解读:借贷纠纷法院判决书,亚马逊欺诈怎么发申诉能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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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文得按照亚马逊卓越公司推出的Prime会员免费试享服务相关要求,在“添加付款方式”中绑定了信用卡,免费体验Prime会员服务。

2019年2月,黄文得查看银行账单时发现亚马逊卓越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收取Prime会员费288元。随后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亚马逊卓越公司于2017年、2018年分别收取其Prime会员费188元、288元。

亚马逊网站截图

黄文得认为,亚马逊卓越公司以“免费试享Prime”为名误导其注册Prime会员,在收费前并未事先告知,在扣费后也不通知,连续两年强制收取会员费构成欺诈,随即起诉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

2021年7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庭一审判决认定,亚马逊卓越公司在其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构成欺诈。

近日,从红星新闻从黄文得处获悉,考虑到多方因素,其与亚马逊卓越公司已达成和解。但他同时表示,自己仍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亚马逊欺诈消费者行为。“如果是我个人维权的话意义就不是很大,一般消费者很少有这个能力去维权。”希望能够通过个案推动整个事情的解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11月10日,红星新闻电话联系亚马逊卓越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方表示此事仍处于司法程序中,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免费试享会员后被自动扣费

消费者起诉亚马逊涉嫌欺诈

2019年,律师黄文得查看自己的信用卡账单时发现一笔来历不明的288元消费。通过询问银行,得知为亚马逊卓越公司相关扣费。

“我当时就给亚马逊客服打电话,沟通后说我(2019年)确实没有消费,就把288元年费退给我了。然后我接着问以前有没有扣费,客服说以前也扣过。我就认为这里面有问题。当时绑定的信用卡,是可以透支的,如果我这次没有发现,一直扣下去是很恐怖的。”

亚马逊网站截图

黄文得告诉红星新闻,2017年他曾在亚马逊官网上按照要求在“添加付款方式”中绑定了信用卡,免费体验Prime会员服务。通过客服回访及主动致电询问,黄文得得知,亚马逊卓越公司于2017年2月11日、2018年2月11日分别收取其Prime会员费188元、288元。

据了解,亚马逊卓越公司在亚马逊官方网站上向用户提供的Prime会员服务,Prime会员可以享受“逾千万海外购商品免邮、国内订单零门槛免邮、电子书免费阅读、会员专享折扣”等服务,用户可以申请免费试享Prime会员服务。

黄文得向红星新闻表示,他开通免费体验Prime会员服务后,曾于2017年4月15日购买一双鞋子,共计支付980.53元。此后在第二个Prime会员年度共计购买商品89.08元,2019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在亚马逊网站上购买共计236.96元的商品。此外,他从未使用过亚马逊的电子书阅读功能,即使非Prime会员也可享受部分免邮服务,并且Prime会员商品虽然免邮,但是定价畸高。

配图

“亚马逊先是打着免费试享的旗号吸引消费者注册,消费者点开之后发现可免费试享30天,一般消费者的逻辑都是30天后大不了就不用了。但在注册的过程中亚马逊会诱导你绑定信用卡,并且绑定信用卡的时候它又告诉你,仅仅是核实信用卡的有效性,不会扣钱。如果后面消费者忘记了这个事,30天时间一到就会自动扣钱。每次扣款消费者也没有收到亚马逊相关的扣款短信或邮件,这个情况我也是3年之后才发现。当时我就明确告诉客服,你们这种行为涉嫌欺诈,是很恶劣的行为。”

在黄文得看来,亚马逊卓越公司以“免费试享Prime”为名误导其注册会员,2017年2月11日收费前并未事先告知,在扣费后也不通知,且随后连续两年强制收取会员费。亚马逊卓越公司用引人误解的说明销售Prime会员服务,构成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当对相关费用进行三倍赔偿。2019年,黄文得对亚马逊卓越公司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亚马逊在其所谓的30天试享期结束前五日没有以任何方式提请注意,强行自动开通Prime会员服务且强行自动预先扣除Prime会员费。亚马逊的做法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法院一审判决亚马逊败诉

主观上存在隐瞒并误导消费者

根据一审判决书显示,对于黄文得的起诉,亚马逊卓越公司认为黄文得开通Prime会员试用需进行注册,注册过程中,页面有试享到期后续费及如何终止的文字提示与约定,不存在欺诈。

亚马逊卓越公司辩称,黄文得事先知道并接受试享到期后续费的约定与条件,点击确认并绑定了银行卡,双方通过电子交易的方式订立了Prime会员服务合同。

黄文得在2017年度、2018年度(包括2019年初)作为亚马逊Prime会员,按会员待遇采购了产品,接受了运费减免和特定商品折扣的服务,Prime会员服务协议已经履行,黄文得要求退费及其他诉求没有根据。试用期满后,黄文得并未主动终止Prime会员服务,即使不存在前述约定与实际履行的事实,也应视为其购买了续费服务。30天试用期后,黄文得未提出终止会员服务或不做出意思表示,即“视为购买”,公司有权收取费用。

判决书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亚马逊卓越公司是否存在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本案中,亚马逊卓越公司无法证明其向黄文得履行了前述告知义务并征得同意。即使按照亚马逊卓越公司所提交证据《公证书》里显示的付款步骤来看,其亦反复强调“对您的信用卡进行¥1.00或者借记卡进行¥1.15的预授权冻结,以确认卡片有效,您的卡不会产生任何费用,如卡片余额不足将无法完成注册”,这种表述明显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认为绑定银行卡的用途只在于完成注册。

与其下方的微信扣费的表述相比较,“在您授权微信自动续费后,亚马逊系统会自动从您的账户中扣除所需费用”,微信扣费的表述更为清楚、明确,反而让绑定银行卡的消费者更加误认为其绑定银行卡后不会自动扣费。实际上却使用了在黄文得申请试享过程中提供的银行卡的相关信息,获得了向银行申请扣款的授权。所以,不管是未告知试享期限及试享结束后会自动扣费,还是未告知获取银行卡信息的使用目的,均属于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

此外,一审法院认为,亚马逊卓越公司具有多年经营电子商务平合的成熟经验且规模较大,其对通过网络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时所应履行的全面、如实告知义务,应有较为专业的认知,亦应清楚上述信息为涉及消费者实质性财产权益的重要信息,但却在网页页面和申请流程的设计上,只突出“Prime会员”会费优惠和会员权益等宣传内容,对预付费和自动扣费却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避免消费者直接、明确地获得该信息,主观上存在隐瞒并误导消费者的故意。

判决书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亚马逊卓越公司在其销售Prime会员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内向原告黄文得退还会员费476元及三倍赔偿经济损失1428元。

亚马逊卓越公司认为此案在事实认定上出现根本性错误,不服一审判决,于2021年8月提出上诉。

双方达成和解

当事人表示仍将进一步维权

红星新闻记者在网上检索“亚马逊Prime会员”相关词条,注意到有多个关于Prime会员自动续费扣款问题的讨论。有网友发文称,自己曾在注册一个亚马逊新账户时自动绑定Prime会员,后面收到一份邮件称30天试用期过了,自动扣款188元,“然后就从银行卡划走了,密码都不用输入”。

另有网友反映,2020年5月使用腾讯视频联合活动中获取的亚马逊Prime季度会员激活码,试用了亚马逊Prime季度会员,在开通过程中有留意到亚马逊季度会员会在试用结束后自动续费并扣费,于是当即在微信亚马逊主页上操作取消了自动续费服务。但后续事实证明该操作并未成功阻止亚马逊网站对授权账户进行恶意扣费。2020年11月6日,收到微信提示亚马逊Prime会员续费扣除79元,经复查发现2020年8月6日也被扣除过同样一笔79元费用,于是当即致电亚马逊客服询问原因,被告知是未取消自动续费服务而导致,并且由于8月6日支付的是8至11月的季度会员服务,已于11月5日到期,不予退还相关费用,仅协助办理11月6日扣除的79元退费。

在黄文得看来,面对亚马逊卓越公司这种巨头企业,一般消费者会认为数额不大,在致电客服获得退款后往往不会再深究,因此很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即使作为一名律师,他本人在这件事情上能够走到这一步也并不容易。

民事调解书

“这个案子前后进行了三年多的时间,考虑到时间和经济成本,二审我同意达成和解。在我看来,也相当于达到目的了。”2021年11月经过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按照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数额付给黄文得1904元,并且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负担。

黄文得同时告诉红星新闻,自己仍将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亚马逊欺诈消费者行为。“如果是我个人维权的话意义就不是很大,一般消费者很少有这个能力去维权,希望能够通过个案推动整个事情的解决,维护更广大消费者利益。”

11月10日,红星新闻电话联系亚马逊卓越委托诉讼代理人,对方表示此事仍处于司法程序中,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红星新闻记者 任江波

编辑 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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