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院把我们民营企业的事放在心上,尽心尽力促成和解,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让我们民营企业又活了!让一千多农民工的工资有了保障!”案件当事人之一的杨某激动地对雁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雷毅如此谈到。
6月3日,杨某作为案件当事人,成都鸿顺置业有限公司的代表,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来到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向雁江区人民检察院送上了“人民公仆,情系百姓”的锦旗,感谢检察院在办案中关心爱护民营企业,释法明理促成和解。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近年来,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出发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工作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做优检察产品。
案情回顾
张某诉杨某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18日作出民事调解书,但申请人张某某以调解书协议内容违法为由,于2021年1月11日向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将本案交由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承办检察官调阅法院卷宗、到成都等地调取证据、多方询问当事人、梳理案件法律关系、分析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帮助当事人摆脱反复诉讼的困扰,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地作出支持或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处理决定,而是秉持民事案件“当事人意思自治”“能和解尽量和解”原则,主动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权衡利弊。根据当事人各自利益需求,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面对双方当事人,承办检察官倾情交流,阐释法律精神,纠正认识偏差,化解矛盾积怨。
2021年6月1日,在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案件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张某等自愿撤回监督申请,当场表示积极分期兑付借款本息3200万元并在签订和解协议当日兑付400万元。被申请人方主动放弃部分利息。至此,这起长达7年,标的额达5000万元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最终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合力促成下,以和解的方式得到了彻底的解决,案件双方当事人的“7年之痛”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雁江区人民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的真挚情怀,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民服务,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检察官们立足本职岗位,以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为抓手,办理了多起民事检察和解案件,既有效解决法律纠纷,又快速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通过检察工作向人民群众传递公正的力量和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