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2017年4月17日,在天津市红桥区本溪路肯德基餐厅,被告人张捷谎称自己有能力帮助办理限价房,骗取被害人张旭人民币50000元。2017年9月21日,被害人张旭亲属发现被骗后报警。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张捷于2017年9月26日至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2017年10月1日,被告人张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争议焦点
本案构成诈骗罪还是合同诈骗罪。
裁判要点
本案在区别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时,主要考虑以下三点:一是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二是侵犯的客体不相同。前者侵犯了个人财产,后者还侵犯合同管理制度。三是两者客观方面中有区分,前者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后者需要在合同订立、履行的过程中。这里的 “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本案中行为人私下订立的帮助办理限价房的协议,不是典型的经济合同,侵犯的客体主要是个人财产权,而非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本案更加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巨额财产
犯巨额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