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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爆料信息:寿光民间借贷纠纷案例,占用集体财产是村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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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集体土地及他人车辆,寿光夫妻因寻衅滋事获刑

占用集体土地、湾塘拒不归还,也不缴纳承包费,又强占他人车辆不还,寿光一对夫妻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10月26日下午,寿光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人因寻衅滋事罪,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年缓刑三年。

10月23日下午,寿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寻衅滋事一案。

寿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自2004年以来占用村集体土地、湾塘,不缴纳土地承包费,经村委多次催要,拒不返还,给村集体造成损失。2017年9月,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因纠纷私自扣押他人轿车一辆,在公安机关下达告诫书令其返还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情况下,仍旧拒不返还。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多次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进行宣判。10月26日下午,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寻衅滋事案一审公开宣判。

寿光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9月12日,因与被害人王某军发生纠纷,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强行扣留王某军鲁轿车一辆,王某军对此事多次报警,公安机关对韩某兴、张某芸下达告诫书,责令其归还车辆、通过正规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后,韩某兴、张某芸仍然拒不归还车辆。

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自2004年占用寿光市稻田镇孟桥村集体土地2.5亩耕种,自2005年占用该村集体湾塘种植树木等,经村委催要,拒不归还村集体上述土地,亦不缴纳土地承包费人民币21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无视正常的纠纷处理规则,肆意强行扣留他人财物,且在相关部门责令退还后仍拒不交出,两被告随意占用集体财产拒不交纳费用也不按要求退还,其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情节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及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情节等,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某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据悉,在此案公开审理前,寿光法院刚刚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誓师大会,该院院长尹洪阳宣读了《寿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实施方案》。该院开通了涉黑恶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节奏;重点摸排民间借贷案件中可能存在的“高利贷”“套路贷”“非法放贷”“暴力讨债”,以及金融借款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问题等涉黑恶线索;全院干警要还分赴各镇街、各行业,进村入户开展巡回宣讲、线索摸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