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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百科讯息:借贷纠纷利息谁来算还清,借款利息费用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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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向他人借钱时,没有约定利息,现在对方又迟迟不还钱,甚至还拉黑了朋友的微信。于是朋友着急地向笔者求助了两个问题:

一、自己起诉能向对方要利息吗?

回答:不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可见,如果在借出款项时,对利息没有约定,在借期内是不能主张利息的。所以在出借款项时,借条就一定要写好,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

二、借款期限到期后,对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此时能否主张利息呢?

答案: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即使借条没约定借款期限的利息标准,也没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标准,从借款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出借人是可以主张利息的。

法律上,逾期还款的利率标准怎么确定呢?按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分三种情况处理:

1、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标准,但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2、约定了借款利率没约定逾期还款利率的,可以按借款期内的利率计算逾期利率; 

3、借款期内利率和逾期利率都没约定,可以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要求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赔偿逾期还款利息。

在这里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熟人之间借款是有约定利息的,但一不小心利息约定又超出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主动进行调整,即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进行计算。




人间需要清醒,人间也需要温度。我是吴权,一个带点浪漫主义的武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