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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干货报道:民事借贷纠纷庭审调查流程,民事庭审法官发问在什么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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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民事案件法庭准备环节,主要是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身份,那么这个环节除了表达“没有异议”或“有异议”,那么作为律师还能做哪些工作呢?

这个环节,我个人认为可以解决很多程序性事项,为整个庭审打下良好的基础。第一、对当事人本人不出庭提出异议并阐述理由;第二、法院应当以职权追加第三人而没有追加,或者申请追加而没有获得支持,对此提出异议;第三、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第四、对简易程序、审判组织有异议;第五、启动回避程序;第六、其他。如合理请求在这个阶段没有得到法院支持,那么在法庭调查中继续提出来并请求作为争点问题进行审理。

发问权贯穿于整个庭审过程,自然发问始于法庭准备环节,终于法庭辩论。

甲公司诉乙、丙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我是乙的诉讼代理人,甲在诉状中把乙的身份证号码写错了。

对此,我设计五道方案,第一道方案就是甲所起诉的乙不是我的委托人,要求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在庭前,我向法院提出几点法律意见:1、本案不适合简易程序审理,请求贵院主动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2、依职权追加某某为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3、确保本案以庭审直播方式公开审理此案;4、请求贵院不得准许甲公司撤诉。

开庭时,法官主动将正式开庭转为庭前会议,这在意料之中。

在核对当事人身份时,原告报告完身份信息后,然后让乙报告身份信息,我说请求对原告发问几个问题再报告,主审法官说:“这是核对当事人身份阶段,还没有到发问的环节,请报告乙的身份信息?”我说我发问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法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并再次提出请求,法官没有支持也没有反对。

乙代:你公司起诉的乙就是民事起诉状所记载的身份证信息,对吗?

甲代:是的。

这个时候,法官再次制止我发问。然后,我就报告乙的身份,书记员将乙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更正,这时甲的代理人也意识到这一点,并声称这是笔误,申请更正。法官询问我是否要求答辩期和举证期,我说请求对原告进行发问。

乙代:原告再立案时是否提交了乙的户籍证明?

审(法官对这个问题重复询问):原告在起诉立案时是否提交了乙的户籍信息?

这时书记员通过网上立案系统进行查询,反复看了两三遍,没有发现乙的户籍证明材料。

甲代:没有。

审:原告当庭变更了乙的身份信息,乙对于本次庭审是否进行答辩应诉?

我说不同意变更,并详细阐明了理由。这次庭前会议持续二十多分钟,就宣告结束。

过了一个星期多,我方收到法院电子送达的裁定书,驳回原告的起诉。

【办案心得】在设计第一道方案时,我也站在对方的立场寻求破解之道,同样可以发问几个问题来实现乙身份明确性的目的。例如:

1.你的委托人曾经是甲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是否同意?

2.某年某月某日,你的委托人将股权转让给某某,并且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对吗?

3.民事起诉状中提到的乙是你的委托人,你是否同意?

4.根据一般人的智力水平可以判断,即使身份证号写错了,也能知道诉状中提到的乙就是你的委托人,你是否同意?

根据民事起诉状事实与理由记载的内容可以使乙的身份具有明确性、唯一性、特定性,从而说明身份证信息错误是笔误。

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完美的结局就是变成一把遮风挡雨的伞。

这就是庭审的攻守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