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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秘闻发布:借贷纠纷原告不接受调解,借钱不还如何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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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调解结案。

2019年12月3日,被告向原告借款6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还款日到期后,被告未按时归还借款,原告将被告诉至山城区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认可原告所述的借款事实,并表示其不是不还钱,而是现在经济困难并且有病在身,所以没有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承办法官鉴于本案原被告双方对基本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标的较小,于是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此案。

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后,基于被告现在情况确实困难,便询问原告是否接受调解。起初,原告情绪比较激动,不想与被告沟通交流。为了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承办法官耐心地对原告进行了解释劝说。在承办法院的劝解下,原告最终表示愿意与被告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调解意见,并与双方当事人反复进行沟通,最终,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因被告有病在身不方便来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承办法官及书记员来到被告家里让被告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