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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爆料消息:亲属之间的借贷纠纷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法庭辩论阶段怎么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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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包括亲戚、同学、好友等,由于相互之间碍于情面,对于借款期限等方面未进行明确约定,纠纷发生时,万不得已才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铁西法庭审结了一起亲属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焦某与滕某系亲属关系,滕某于2014年3月13日向焦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书面欠条,欠条载明:滕某在2014年3月13日在焦某处借30,000元整,利息由滕某承担,元旦给钱。焦某于2014年3月13日贷款30,000元提供给滕某借款30,000元。欠条出具后,滕某至今未返还借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焦某将滕某诉至法院。

铁西法庭网上公开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庭审过程中,滕某认可借款事实,但目前无力偿还;对于欠条所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不予认可,辩称没有约定具体利息;并且其认为虽约定元旦还款,但没具体明确年限。焦某表示,因与滕某的借款关系,焦某与家庭成员发生冲突,致使自身失去经济

法官说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虽然双方在欠条中对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确,双方对此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视为双方对借款期限的约定不明,现借款人焦某主张返还借款,滕某应予返还。

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为了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借款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对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进行详细的约定。铁西法庭将继续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