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判断是抗辩还是反诉的参考标准
司法实践中,准确判断是抗辩还是反诉的参考标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看被告的主张是否超越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二是看被告是否具有独立的请求给付内容,特别是后者,这是被告积极主张权利的体现,以此作为判断反诉的标准,更具有直观性,简单容易操作。如果被告的主张超越了原告诉讼请求范围,且有独立的请求给付内容,则只能以反诉方式提出,必要时应向被告释明,被告坚持不提反诉的,应在判决中告知被告另行起诉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如果被告的主张没有超过原告请求范围,也没有独立给付请求内容,则可以抗辩方式提出,二者应当综合考量,如原告向被告主张工程欠款,被告提出已经超付。显然,被告的主张虽然超过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但不具有独立的给付请求内容,故只能认定为是抗辩,该抗辩理由如果成立,法院会直接驳回原告索要工程欠款的请求,而不会判决原告向被告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如果被告主张要求原告返还超付的工程款,则被告的主张具有独立的给付请求内容,显然属于反诉,应按反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