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申请证人出庭,肯定是这个证人对这方有利,不然他不会申请的。证人一定在庭上别把己方这个盟友给卖了,那么按照真话不全说、假话不说的标准,这就需要己方在庭前一定对证人进行培训,重点让其确认3个事:时间、地点、看见了什么。
这就是证人证明的3个事,其他的一切与证人无关。如果法官或对方发问,问证人这那的,与本案无关的,证人完全可以说与本案无关,不予回答。说话要明确,像是推测,像我觉得、我认为、我想等这种话,不要说,你是证人,你看见什么说什么、是什么说什么,你说你觉得有啥用。
见过离谱的,证人说对方不是个东西,平时品行差……这种就是不但不文明,还和案子没关系。还有让证人出庭作证现金交付的,结果一会说我看见了、我是见证人,一会说我认为应该是给了……这种证人,还不如不上。还有证人本来是让证明对方侵权事实的,结果对方一问,证人把己方侵权事实也给兜出来了。
总结证人出庭要点:时间、地点、看见了什么;文明说话,明确说话,别推断;与本案无关的,说与本案无关,不予回答;不知道的说不知道;不记得的说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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