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推荐看法大全:新型民间借贷纠纷的举证,民间借贷起纠纷,留存证据很必要吗

阅读:

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资金投资、资金借贷等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民间借贷日趋活跃的背后,存在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案情回顾:2020年1月2日被告胡某因急用钱向原告吴某借款36600元,承诺用完后立即偿还,后吴某通过微信转账向胡某出借,并出具借条一份。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贵院,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

胡某向吴某偿还借款30000元。

法官说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胡某向吴某出具借条,已确认二者之间系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且该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胡某负有向吴某偿还借款的责任。吴某诉请胡某向其支付利息,但在借条中没有明示,吴某亦无其他证据证明对利息的支付及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而借条证明2020年1月2日借款为35000元,之后胡某前妻偿还5000元,故实际尚欠借款为30000元,本院予以支持,利息不予支持。本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法官寄语:在借款时,除了要有借条和借款合同,还要有付款的证据。在进行较大数额借款时,出借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载明借款的主体、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资金给付方式、使用期限、还款期限、利息等,付款时尽量固定好原始证据,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以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