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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秘闻消息:借贷纠纷现金可以吗,凭转账记录就能告人欠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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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民间借贷

原告:覃某

被告:梁某

事实和理由:2016年6月14日梁某在深圳做生意因资金不足为由,打电话向原告借款2万元为周转资金,说待生意有起色再还钱给原告,因被告早有预谋说自己没有银行账户就叫原告通过银行转款到被告儿子凌某的账号户头。

原告按被告人指定把钱从三里邮政银行转到被告儿子凌某的账号上。在转款后原告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向被告催还欠款,被告以各种理由搪塞。直到2023年止,被告借的2万元迟迟未归还原告。

白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梁某还原告20000元及利息1000元,共计21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红律师辩称:2016年原告追求被告,一开始被告看原告对其比较上心,心想着儿女长大了,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现在老了也想要个人来照顾自己,当时被告在深圳为了家人打工,原告看其很累,就说转钱给被告20000元用着,不要太辛苦,这让被告十分感动。由于当时被告一时找不到自己的银行卡,就让原告转到被告大儿子凌建龙卡上,心想终于找到可以依靠的人了。

可是到了后来的一段时间里,原告每次和被告聊天的时候总是聊一些很下流的内容,甚至总是发一些黄色下流的视频或图片,被告多次请求让原告不要总发这些不健康的东西给被告,可是原告还是一直发,不停骚扰。让被告对原告产生了另外的想法,认为被告不尊重女性,是个不踏实的人,最后被告又一再的警告原告,如果被告再发这种内容的东西给被告,被告就不和原告谈下去了。

结果原告还是不思悔改,多次发这些不健康的东西给被告,让被告实在忍无可忍,果断提出分手。后来原告见被告心意已决,多次逼被告还钱,明明是原告自愿给被告的,反过来说被告早有预谋,原告还曾经起诉过被告儿子凌某(后已撤诉),说是借钱给凌某做生意,后来多次催还借款未果,实属荒唐,视法律如儿戏。综上所述,被告认为原告的诉讼不能成立,请求法院依法裁判,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原告覃某主张被告梁某向其借款20000元,提交汇款收据为凭。被告梁某抗辩其根本未向原告借款,而是原告自愿赠与,并能详细陈述二人之间的交往情况,因原、被告二人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接受本院询问,且原告曾就涉案的20000元款项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被告梁某之子凌某要求偿还,因此仅凭该汇款收据本院无法认定双方存在合法借贷关系,原告覃某仍需就原、被告二人之间存在合法借贷关系提交证据进一步证明,但直至本院作出判决前未能提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因此,原告覃某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000元及支付利息,证据不足,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