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债权债务

[热门]动态信息:大额现金借款民间借贷纠纷,个人向公司借款借条

阅读:

在实践中,借贷纠纷有这样一种情形:两人之间存在频繁的商业往来,经常以代付货款、承兑汇票等方式偿还款项,最终可能基于双方之间的信任关系,在未精确核定数额的情况下直接打了借条,此时借条的数额能否视为双方对已有的债权债务进行处理的综合结果呢?本文以最高法编纂的《中国法院2022年度司法案例》一书中收录的(2020)苏02民终2294号案例进行讲解,在文章末尾详细描述有关大额借款的协议要写哪几部分内容。

本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11年至2013年间,被告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也通过自己、他人的账户转给了被告312.8万元,当然在此期间,被告也通过自己的账户、委托他人代付的方式分批次偿还了一部分借款,2013年2月份,原告代被告向某公司支付了货款105.7万元,同日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只写明了“今借到原告人民币500万元”。之后,原告又陆续转给了被告200多万元,而被告则以银行转账、交付承兑汇票、以房抵债等方式偿还了580多万元。2020年,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200多万的欠款。

诉讼中被告认为这份借条无效,因为实际发生的借款并没有500万元,在此期间自己所借的312万元已经偿还了一部分,这份借条为醉酒下签署的,借条并不能认为是双方就2011年至2013年期间的借款达成的协议,自己已经共计还款了580万元,双方已互清。

法院最终认定借条有效,虽然双方没有实际的500万的转账记录,但结合双方两年内基于商业合作的频繁往来,以及签借条当天原告还为被告支付了100多万,最终综合认定借条属于有新借款时,双方对过去债权债务结果的确认。也就是说,法院认为被告欠原告借条中的500万元,外加后续原告转给被告的280万元,总计780多万元,所以法院最终也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200万元的本金以及对应的利息。

从本案可以看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签署了相关内容,除非依照《民法典》有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否则借条、收据等,法院大概率会做出积极评价。所以在自然人或者借公司名义完成的最终借款协议等等,要尽可能明确、详细,以避免日后诉累。

大额借款协议,需要明确借款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征信报告,还需要明确借款的

如遇法律问题或其他生活上的法律相关难题,请私信或者评论区留言提问,或者直接百度搜索我们的联系方式,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