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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热点讯息:民间借贷纠纷中只有录音,欠钱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起诉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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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决定案件输赢的决定因素就是证据,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没有保留证据的意识,造成最后想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时候,却发现手上证据不足,这时候就要想办法来补充证据。

对于债务纠纷,法院判决依据主要的证据就是借条和转账记录,但是熟人之间的借款,往往抹不开面子,一开口就把钱转过去了,不好意思让人打借条,这就造成了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甚至有的是现金交付,连转账记录都没有。

在法庭上,举证的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提起诉讼,必须自己来证明提起诉讼的事实,债务纠纷中,原告就有义务证明借款发生的事实和借款数额,如果没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一个比较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来取证。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原告真实意图,对方不会防范或者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但是具体在在庭审(仅指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认定录音证据效力时,却因为实践中千奇百怪的情况,导致认定标准不一。

庭审实践中,电话录音要作为证据,要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录音对象的特定性。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说是债务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的讲话才能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
  第二,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电话录音的内容应该真实准确的反应债权债务的的内容。
  第三,电话录音的取得方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在他人住宅中安装窃听设备获得的录音,一般会被认定为侵犯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这就要求在电话录音是,必须保证符合以上要求,为了达到录音的目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能够证明对方的身份,在电话开头时,要有意识的称呼对方,尽量称呼全名,不要称呼小名,外号等,以免将来对方否认接电话的人的身份。

2、录音要尽量的提现出完整的证据内容,债务纠纷要完整的说出借款发生的时间,金额,利息多少,越详细越好

3、要注意打电话时的语气,打电话前平复一下心情,以免引起对方的警觉,完全否认案件事实

4、取证要尽早,越早取证,对方防范的心理越小,也防止纠纷真正发生后彻底无法联系对方,无法取证。

5、只注重关键事实,不要在电话中争论过多,以免在电话中争论出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6、保留好录音的原始载体,即使更换手机,也要保留好原手机

电话录音只是不得已的弥补之策,最好还是在开始的时候充分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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