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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解]追踪解读:借贷纠纷在上诉还交费用吗,二审双方都上诉诉讼费怎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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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借款纠纷,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由于没有请律师,所以在写完上诉状,交给法院后,却没有及时缴纳诉讼费,导致法院按照撤诉处理,张某因此不能进行二审,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条的规定,“一审宣判时或者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起上诉。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因此,民事二审诉讼费的缴纳,必须按照法院确定通知的时间缴纳,如果当事人忘记缴纳,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就会被法院按照撤诉处理。而且,按照撤诉处理后,一审判决就会生效,因此是不能再次起诉或者上诉的

那么此时该怎么办呢?事实上张某的行为,已经导致其不能启动二审程序,如果对一审法院的结果不服,只能选择请求一审法院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事实上,不论是再审或者抗诉,都是导致维权变得更难,因此大家如果在选择自己打官司时,一定要注意这些时间,不然会丧失审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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