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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看法速递:一般借贷纠纷打几场,任天堂法务部最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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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正惊游戏,我是正惊小弟。

提起任天堂,大家脑海中应该都会浮现皮卡丘、塞尔达、星之卡比、马里奥之类的平易近人的卡通形象,目前已都是上亿的吸金大IP。但正因为“任天堂法务部”的存在,很少有公司敢通过山寨他们的IP来分一杯羹。



不过这个“东半球最强法务部”(西半球为迪士尼),也有吃亏的时候,甚至还输了几场官司,今天小弟就带大家来看看,任天堂在这些官司上,究竟赔了多少钱。



1、任天堂遭遇专利流氓“视觉美国”

赔偿:1000万美元

在2013年美国一家名为iLife起诉任天堂Wii和Wii U的体感操作侵犯了该公司的六项专利,要求获取的赔偿金额则高达1.44亿美元(售出的每台Wii与WiiU要向其支付4美元专利使用费)。

然而,不幸的是,在2017年9月美国德州联邦法院,宣布iLife胜诉,被告任天堂要向原告赔偿1000万美元(当时约为7000万元人民币)……



其实这家名为iLife的公司跟前个月被舆论制裁的“视觉X国”是同一个尿性的公司,可以改名叫“视觉美国”了。大部分的营收都是靠寄律师函获取。任天堂方面也表示对该判决不服,将会继续上诉。而且考虑到Wii U的销量不佳,任天堂也只能继续上诉,不然Wii U真的得亏惨。



2、任天堂被迫与飞利浦和解

赔偿:任天堂相关专利将给予飞利浦使用

电器巨头飞利浦曾经在2011年起诉过任天堂的游戏主机Wii、DS、Wii U侵犯了其早在2009年早已注册的“Virtual Body Control Device”(虚拟身体控制设备)与“User Interface System Based on Pointing Device”(基于定位设备的用户界面系统)的两项专利。



飞利浦方面声明,他们起初是试图与任天堂进行私底下和解的,结果遭到了任天堂的拒绝。因此只能采取法律手段。在2013年该场官司,还蔓延到了整个欧美地区,包括德国、英国、美国,并且形式对任天堂十分不利,飞利浦方面甚至要求侵权主机在欧美地区禁售。

最终任天堂方面只得服软,主动向飞利浦达成和解,飞利浦作为回应也进行了撤诉。



虽然这事儿是和平解决了,任天堂也可以使用飞利浦的相关专利,但是反过来说,任天堂的代价也不小,就是飞利浦可以使用任天堂的相关专利。所以才有了后来臭名昭著的“CDI游戏机”。



3、任天堂Wii芯片侵犯美国专利

赔偿金额:700万美元

2010年时,美国加州的一家公司Creative Integrative Systems公司起诉任天堂的游戏机(DS、WII)ROM芯片涉嫌侵犯了自己在1993年注册的芯片专利技术,而任天堂,并没有想和解的意思,唯一的回应就是刚正面。



4年后的2014年,法院宣布任天堂败诉,任天堂必须得支付原告700万美元(约为48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任天堂只能认怂。尽管任天堂方面已经是通过各种手段将损失降至最低了,但制造一个用于DS和Wii的ROM芯片便要向其支付2%的专利费用,想想当年Wii与DS的销量带来的收入,远远大于700万美元的赔偿金。



4、前索尼员工状告任天堂侵权

赔偿:一分钱没拿到

富田诚次郎是一位前索尼员工,自己在索尼工作的时候,就注册了裸眼3D的专利,到了2003年,他主动找到任天堂高层推销自己的裸眼3D技术,不过任天堂当时对此不是很感兴趣,他就收手了。

到了2011年,富田诚次郎意外发现任天堂居然把裸眼3D作为3DS的核心卖点,并且还在2008年为裸眼3D注册了专利。2013年,法院一审判决任天堂构成了侵权行为,勒令任天堂给富田诚次郎赔偿共计3020万美元(约为1.9亿元人民币)的损失。



因为富田诚次郎的原索尼职工身份,所以这篇报道十分受关注,因为外界都猜测他是否受到了索尼的支持。不过他当时已经拥有的自己的企业,因此也拥有自己的法务部,所以一场官司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并不是难事。

有趣的是,4年后的2017年3月,美国联邦法院二审后,还是判处了任天堂不构成侵权。于是这位白忙了好几年的富田先生,打算在日本继续提起诉讼。



小弟打死也要说:任天堂的游戏部门就像皮卡丘这样可爱的宝可梦,与玩家一同成长,带给玩家快乐,而法务部就像路基亚、凤王一样的神级宝可梦,他们的使命就是保护这些可爱的宝可梦不受伤害,而他们也切实地履行着他们的使命,但是偶尔也有失利的时候,希望任天堂也能根据这些失利找出自身所在的问题,这样才能越走越远,走向下一个100年。



一个正惊问题:你觉得腾讯、任天堂、迪士尼三家公司要是打起官司来,谁会赢呢?(大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