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赔偿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盘亏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等。
基本含义:
企业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以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现金收回债权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小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等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首先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债务重组损失),按未来应收金额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余额的差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劳动仲裁的赔偿金做什么科目?
1、补偿加班费、夜班补助、部分工资应通过“应付工资”来核算,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根据该人员原来情况核算
2、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应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在正常经营情形下的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依《财政部关于对职工理顺劳动关系补偿金财务处理问题的复函》规定:
企业在不改变企业组织形式或者未实施企业清算的条件下改革用工制度,因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等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计入发生当期管理费用,不应进行追溯调整。即此时应计入“管理费用”,贷记“现金”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但不应通过“应付工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