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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专业资讯:借贷纠纷有转账记录无借据,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有多少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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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民间借贷诉讼逐渐复杂化,作为债权人的原告,在证据上需要达到借贷关系成立的证明标准难度也随着日趋加大。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但如今大量的民间借贷发生于朋友、同事等熟人之间,处于一些情况的考虑,往往很少写借条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的凭证。

何谓借贷关系,是指原告想要将该款项出借给被告,而被告也接受了此笔款项,根据证据规则,借贷合意的举证责任在原告,这也就意味着,原告还要搜集其他证据,比如短信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来证明这确实是一个借款行为。如果原告仅凭转账凭证,被告又不承认有借贷合意,那么法院一般会驳回起诉。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意思是说借款必须交付合同才能生效。以上两者都具备,法院才认定这是一个借贷关系。

那么在没有借据、欠条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仅有转账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律证据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即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如果无其他资金往来,出借人主张某项对借款人的转账记录是借款,借款人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这个钱款不是借款的话,法院倾向于认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

但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综上所述,实务中很多情况下,出借人碍于情面或因为其他原因,并不会要求借款人向自己打借条,仅就将借款人所借款项直接转账给借款人。虽没有借条等直接证据来认定借款行为成立,法律没有规定出具借条是借款唯一的合法有效形式。

出借人提交的例如转账记录等间接证据

因此,若有其他相应的证据可以佐证借贷关系的,例如第三人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等,都应尽量收集提供给法庭,以此证明借贷关系是成立的。

简而言之,没有书面合同的,双方产生争议时,主张存在借款关系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

提示:民间借贷中,还是尽量应签署相应的书面证据,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交情归交情,借钱要拎清。在别人向你借钱的,要记得跟对方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写下借条,怎么写才规范。

需要注意下面几点:

1. 必须是借条,不能是欠条或者其他名称;

2. 写明借款用途;

3. 写明借款的方式;

4. 写明债权人名称;

5. 写明借款金额。币种,大小写的金额;

6. 写明利息;

7. 写明到期时间;

8. 写明违约条款;

9. 写明违约的话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

10. 写明借款方的地址,银行账户信息等;

11.借款人签字,按印,落款日期,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