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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追踪头条:民事借贷纠纷法院给调解吗,执行庭调解后原告反悔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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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六枝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开庭前10分钟,被告告知法官有事来不了,同意通过“微信面对面”调解。


原告六盘水六枝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某2020年11月17日签订《个人循环借款合同》,被告向原告借款80000元。合同签订后,2021年11月17日被告周某共提取了贷款80000元,并设定还款日期。该笔贷款本息已逾期,被告周某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原告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认为案件法律关系清楚,案情明了简单,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被告目前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达不到银行的诉求。经过法官多次耐心调解,直至开庭前10分钟,被告虽因故不能到庭,但有诚恳的调解意愿,希望原告宽限一些时日,其定能将贷款偿还。最终,原告考虑到被告的实际情况,表示予以理解,于是双方当事人对欠款本息达成调解协议。

下步工作中,六枝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减轻当事人诉累,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供稿:民事审判庭 汤昌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