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午,清涧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合同借款纠纷案件,从立案到调解成功速度之快、效率之高,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14日,被告惠某、张某某从原告某银行借款20余万元,至2022年8月已形成逾期,原告某银行多次向惠某、张某某催要无果后,原告某银行将惠某、张某某诉至清涧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查阅案卷,认为该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清楚,案情简单明晰,遂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虽然该案看似简单,原、被告双方也对案件事实均无异议,而难点在于被告目前无履行能力,原告某银行要求其一次性偿还欠款几乎不可能。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使被告充分认识到了自己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答应一定主动积极履行。同时,希望原告某银行理解被告的难处,给被告缓冲时间。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即向原告兑现30000元,双方当事人对剩余欠款本息达成了调解协议。
清涧县人民法院不断积极探索,准确把握案件具体情况,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并重视程序公正,确保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解决实质性问题,实现案结事了,快速高效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白星星)
编辑: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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