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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普及一下借贷纠纷签了调解协议后悔了,西安临潼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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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临潼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来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

老人来到立案窗口后递给工作人员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要再审”!

工作人员询问老人:“您的意思是要申请再审吗?”只见老人对工作人员大声说道:

“听不清,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人老了,耳朵不行了,听不清,我就是要办这个事。”

老人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字条上的“要再审”三个字。

面对老人的这种情况,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当即拿来纸和笔,把问题写在纸上和老人交流。好在老人认识字并且眼神依然好,于是工作人员和老人开始了“纸上对话”。

经过数轮沟通,并仔细查看老人携带的材料,工作人员发现“要再审”的真相。

案情回顾

五年前,老人的大女儿借了老人20余万元用于做生意,后来因为家庭矛盾,老人和大女儿打了一场官司要这笔钱,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了调解书,调解书约定大女儿支付老人17万元用于了结此事,双方再无其他纠纷。老人的大女儿也已当庭履行了支付义务。

时过境迁,近两年老人看病花费较大导致经济困难,虽然大女儿已实际支付17万元,但是老人现在后悔了,想向大女儿要回之前自己放弃索要的剩余借款。

于是,老人到法院起诉大女儿索要之前的借款,因为之前的纠纷已经履行完毕,法院裁定驳回老人的起诉。无奈之下,老人又来到法院申请再审。

了解真相后,工作人员一边指着老人手里的调解书,一边写道:“已经调解并当庭履行,没有违反您当时的真实想法,现在您申请再审没有意义,成功不了,没人给您花钱看病,可以和您的孩子要赡养费!”工作人员解释道。

之后,工作人员与老人的子女取得联系,向子女解释上述情况,并为老人对接联系了法律援助中心。

临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面对老年当事人在诉讼中因自身生理条件限制、法律知识不足等导致的“急难愁盼”问题,临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时为老年当事人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坚持在每一起案件中用实际行动维护老年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断提升老年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赵梦婷)


编辑:樊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