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永登县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甘0121执悬37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秉文与被执行人火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火燕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胡秉文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火燕,女,汉族,生于1982年1月1日,甘肃省永登县人,住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黄河家园1-1601,身份证号码6201035,现下落不明。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火燕藏匿住所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奖赏举报人30000元,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予以奖赏。
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504041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31-6660082
联系人:龙法官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