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广州警方通报两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成功打掉涉黑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5个、“套路贷”团伙5个。
案例1:广州从化警方依法捣毁一个“套路货”团伙
2019年4月,广州从化警方组织开展收网行动,捣毁一个“套路贷”团伙,抓获嫌疑人10名,缴获,扣押涉案财物一批。
2019年2月,从化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活跃着一个职业性“套路贷”团伙的线索,该团伙以“贷款公司”为掩护,以民间借贷为幌子,放款前与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收取借款人高额利息的同时,通过银行转账到借款人个人账户以此制造“银行流水”,并专门到借款人家中进行“家访”,获取借款人住址及亲属信息。放款后,团伙成员会要求借款人将虚高部分借款转账或提现给第三方。在借款人无力还贷时,便使用虛高借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通过法院诉讼施加法律压力,或采取打电话滋扰、恐吓、威胁借款人及其家人等“软暴力”手段追债。
经过前期调查,从化警方了解到该贷款公司有完整的业务架构体系,从接单、谈业务、签合同、提起“虚假”诉讼、“软暴力”催收等,都有明确的分工,并围绕如何淡化对事主不利的条款,如何诱骗事主签订合同,都进行了培训。同时该公司还有法律顾问,针对格式合同制定、事主抵押贷款后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明确如何操作和应对,并想方设法不碰触法律雷区。
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从化警方逐步形成完整、确凿的证据链,摸清团伙组织架构及各嫌疑人活动轨迹。2019年4月24日上午,从化警方分别在广州从化区、番禺区等地开展统一收网,将10名嫌疑人全部抓获,缴获、扣押涉案手机14合,电脑5台车辆5辆、银行卡30张、借款合同过百份。经审讯,嫌疑人对以民间借贷名义实施“套路贷”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10名嫌疑人已被从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案例2:抵押车不翼而飞 原是犯罪团伙设的局
2018年3月,市民梁某向广州从化警方报警,称自己的汽车不见了。民警经过调查,在一家抵押车公司找到了梁某的车。原来,这竟是一起以抵押车贷款设局的敲诈勒索案。
通过前期调查,警方发现,自2015年底开始,以冯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以开设抵押车贷款公司的名义,从事私人借贷业务,通过业务员派发宣传卡片、朋友圈广告等手段,招揽抵押车贷款业务客户,并以“不押车”“不怕逾期”为宣传噱头,招揽急需资金周转的客户,诱使客户签订空白的借款合同、车辆质押合同、逾期转押变卖书等文书合同。客户不仅需要承担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而且实际得到的贷款数额远远低于合同贷款额度,其中一笔涉案资金竟然是借款5万而最终客户需还款30万之多。如果客户有延期贷款的需求,公司业务员先是口头答应,但不跟客户签订书面协议,其后通过制造还款障碍,恶意制造客户违约条件,或者肆意认定贷款合同违约,从而强行拖走客户的抵押车辆,逼迫客户偿还高额拖车费用,如果客户不支付便将抵押车变卖牟利,或对客户进行打骂,甚至非法拘禁,藉此对他人实施敲诈勒索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从化警方在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证据后,对该团伙展开统一收网,一举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名,查获作案手机多台,宣传卡片数百张、借款合同过百份,侦破敲诈勒索案件10起,冻结涉案资金22.59万元。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发现,该贷款公司有完整的业务架构体系,从派卡片、谈业务、签合同、收钱到拖车,分工明确,并围绕如何掩饰对事主不利的条款、如何诱骗事主签订合同等都进行了专业操作培训,让公司业务员能通过误导的手段,令事主在不知道合同中有高额拖车费用和逾期违约金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以经营车辆质押贷款业务为名,为非作恶,长期、多次对贷款客户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团伙成员因敲诈勒索罪被从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上述两起该案中,犯罪团伙成员抓住了事主急需用钱的心理以及不熟悉金融及法律知识的弱点,利用“民间借贷”“无抵押、放款快”等名头吸引事主借贷,并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随后利用各种借口垒高事主借贷利息,以“软硬兼施”的方式索债,实现侵占财产为目的的行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申请贷款时要提高甄别能力和安全意识,一是尽量选择银行信托公司等具有国家允许放贷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二是在签订合同资料前,必须要清晰所签合同资料中的全部内容以及所产生的法律效力。若发现对方存在刻意诱导、怂恿签订空白合同的情况,要坚决说不,不能轻信对方的说辞,并且主动要求把自己所签的合同资料留存一份。三是借款过程中察觉有不明不白的收费,要及早提出异议,并要求对方提供收费凭证,维护自身权益。一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求助。(总台央视记者 魏星 张浩 张仕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