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山阳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并促成当事人当庭履行,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
原、被告系毗邻摆摊贩卖水果的商贩,长期相处中因琐事积累生嫌隙,2022年4月6日,原告郭某像往常一样在山阳县城临街某处摆摊卖水果,并开启小喇叭招徕生意,被告施某认为原告郭某招揽生意的喇叭声音太大,要求原告降低喇叭音量,遭到原告拒绝,被告一气之下将原告喇叭摔碎在地,并推倒原告摊位,随之双方发生冲突,被告伙同妻子吴某对原告拳打脚踢。事情发生后山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被告夫妇进行行政处罚,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原告将被告诉至山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200.58元。经山阳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再次调解,双方依旧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案件遂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各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被告对自己打人的行为很后悔,表示愿意赔偿原告损失6000元,然而原告表示最低不能少于11000元。法官认为双方作为毗邻摆摊近9年的“邻居”,案件发生后依旧在同一地点继续经营摊位,案件审理应当既要化解纠纷又要化解双方心结,在综合双方意见后,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劝说双方进行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经法官耐心调解,被告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并现场向原告赔礼道歉,在当庭履行赔偿义务时,因被告支付的赔偿款为零钱,各方清点结果存在差异,为打消双方当事人疑虑,法院工作人员遂与原、被告一同前往银行,经银行工作人员核对10000元现金金额无误后,被告将赔偿款当场转入原告账户,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张钊、姚楠)
编辑:樊婧
责编: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