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灿锋
被执行人陈灿锋因未履行生效裁判履行的义务,被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番禺区石楼镇荣兴街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荣兴街。
申请执行人北京拉卡拉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陈灿锋小额借贷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104民初998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上述判决,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本金22920.15元及分期手续费、罚息、滞纳金。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11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判决中的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陈灿锋
性别:男
身份证号:83****3617
户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荣兴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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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法官
电 话:020-
传 真:02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北一街三巷1号越秀法院执行局
邮 编:5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