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司法建议促公职人员主动还款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促公职人员主动偿还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王某因经济困难向林某借款3万元,经多次催讨王某均未偿还。林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需归还林某借款3万元,但王某在期限内并未偿还,林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系某乡镇工作人员,法院遂向王某所在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冻结其工资收入,并发送司法建议书至其单位,建议单位与法院共同努力促王某归还借款。
数日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其单位领导已针对该案与其进行谈话,经单位领导、同事的劝导和法院的释明,王某愿意先归还5000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后经法院主持,申请执行人林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达成了分期支付和解协议,该案以执行和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