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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新闻消息:征集借贷纠纷,征求线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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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

关于公开征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营造大理州持续稳定的政策环境、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重点征集我州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以下方面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

(一)落实惠企政策方面

落实各项惠企便民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搞截留、设障碍,选择性落实、落实不及时等问题;“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网办不通热线不畅、政务信息不公开、面对困难绕道走,折腾企业“反复跑”等问题;漠视企业利益、无视企业困难,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朝令夕改,招商不诚信、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款项不兑付等问题。

(二)行政审批方面

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证照办理、金融贷款、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税收征管等管理服务中设置障碍、无故刁难、吃拿卡要等问题;各类审批过程中违规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受理条件、增加办理环节、要求开具“奇葩证明”等问题;行政备案事项和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不规范,仍在执行已经废止的政策规定等问题。

(三)执法监管方面

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或者不依规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滥用自由裁量权或行政执法“一刀切”;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明显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擅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履行监管职责不及时或监管不力的,或者不履行提醒、告知义务,放任行政相对人实施违规违法行为,而实施处罚的;涉企案件久拖不决,罚款和查封、扣押、没收涉案财物未按规定处置、处理等问题。

(四)中介服务方面

强制或暗示民营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等问题,向相关企业介绍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等“红顶中介”等问题;放任行业协会、商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培训考核等活动,或者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等问题;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气报装工程报价高,收费不透明,指定中介、价格服务垄断等问题。

(五)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

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影子公司”谋利,或者以他人名义参股、持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债券等问题;违规在企业任职或者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或者以担任顾问等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费、服务费等问题;违规安排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挂名领薪、兼职取酬等问题;向企业请托个人事项,承揽企业业务,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推销企业产品和服务等问题。

(六)廉洁履职方面

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收受企业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向企业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或者违规向企业借用钱款、住房、车辆等问题;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以权谋私、违规借贷、收受财物、索贿受贿,搞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生产、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经营活动,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违反保密纪律,向企业泄露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工作秘密,为企业营利性活动违规提供帮助等问题。

(七)其它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二、注意事项

(一)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一是无明确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事实、理由、请求的。二是属于市场主体间民事纠纷,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三是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四是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三、举报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请检举控告人根据被反映人的职务和级别向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举报反映问题,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并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网络举报

进入网址为https://yunnan.12388.gov.cn的网站后,根据被举报人的属地和级别选择大理州纪委监委或大理州县(市)纪委监委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大理清风”微信公众号举报专区进行网络举报。

(二)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0872-12388举报电话号码,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人工接听,其余时间开通语音留言。

(三)来信来访

弥渡县纪委监委:弥渡县弥城镇太和街41号弥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群众来访接待室(邮政编码:675600);

(四)设置信访举报信箱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同步设置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举报信箱。

中共弥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弥渡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编辑 /马晓燕

责编 /向晓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