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是上海的“黄梅天”,上海市青浦监狱的服刑人员李四(化名)记得,几年前,也是在这样一个天气里,他收到了法院的裁定书,裁定结果是“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意思很明确,李四的上诉被驳回了。李四就是带着和天气一样阴郁的心情开始服刑的。
“之前还是可以卖的产品
后来怎么就变毒品了!”
李四自服刑以来就不服判决
始终认为曾经带给他巨大利益
甚至“荣光”的商品不是毒品……
“盈利多年的生意转眼就垮了”
2022年,李四到青浦监狱服刑,在入狱之初的新收服刑人员心理测试量表中,李四的各项风险指标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心理健康指导室民警随即对李四开展了心理访谈。
李四如今正值壮年,十多年前曾经有过一次服刑经历。出狱后,李四得知卖成人用品容易上手又好赚,于是就尝试做这方面的生意,生意越做越好,人生走上了“巅峰”,有了事业,也有了家庭。
可后来,他的生意没了,门面店没了,别墅被查封拍卖,还欠了大量的债,家人要承受他人异样的眼光......“我怎么会那么倒霉,热卖的产品成了毒品,盈利多年的生意转眼就垮了?”
“我们接触过很多服刑人员,尤其是涉毒犯罪的服刑人员,讲述自己的犯罪经过时,有些人会强调自己的‘无心’,或者表示自己不知道那是毒品。”青浦监狱心理健康指导室主任徐胜健表示,“然而追根究底,他们都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可依旧抱着侥幸心理,直到最后无可挽回。”
李四的情况就是这样。他发家致富的“法宝”——“××液”含有N,N-二异丙基-5-甲氧基色胺成分。根据2015年制定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该成分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的列管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由于出现时间比较晚,在2015年被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之前,该产品已有一定的受众。
李四贩卖“××液”早于2015年,然而当该产品被认定为毒品后,他依然在进货、贩卖,甚至因为该产品好卖,囤积了大量货品。2019年李四被警方抓获后,即从仓库里查获了大量该产品。
“我卖的产品算不算毒品呢?”
鉴于李四的情况,民警推荐他参加由青浦监狱公职律师和心理咨询师于今年开设的团训活动。
团训开始的第一个话题,便是讨论“何为毒品”。在大家的发言中,李四低声说了一句:“那我卖的这个‘××液’算不算毒品呢?”
似是对李四的问题有疑问,讨论停滞了一瞬,接着就有因贩卖毒品获刑的服刑人员说,“这怎么能是毒品,我也算在毒品圈子里混很久了,听说过许多种毒品,但从没听说过这个。”
“这是团训遇到的一个较难矫正的认知问题。”团训带领人徐胜健告诉记者,当时参与团训的部分服刑人员对何为毒品显示出了认识不足的问题,因此他将此问题带到了监狱心理健康指导室同辈心理督导会上,一起讨论如何让服刑人员清楚了解关于毒品的概念。
徐胜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具有依赖性(成瘾性)、耐受性、危害性与非法性。督导会上,民警们一致认为,要帮助服刑人员厘清“何为毒品”,关键在于要让他们了解到毒品的概念定义,特别是具有成瘾性、耐受性、危害性的特点。
“李四通过‘××液’成就爆款生意,靠的就是该产品成瘾和耐受的特点。”徐胜健说,李四在访谈中也提到过,他其实知道“××液”中添加了有致幻功能的化学物质,但他并不愿直视自己的问题。
“越用越想用,越用量越大”
为了让李四直面心中的世界,同时纠正他对毒品的认识偏差,心理咨询师决定让李四接受“沙盘治疗”。
一下午的沉寂,李四终于摆完了他心中的沙盘。李四将他的沙盘取名为:李家的“辉煌”。沙盘呈现着:小桥、流水、人家(别墅)、高档小车、沿街门面等小玩具。对于其中的寓意,李四不无自豪地说,他实现了他们家的“发达”。
而在别墅玩具旁,李四还摆了一个大平房玩具,情状略显突兀。对此,李四解释,这是他发家致富的“秘密武器”,大平房就是存放“××液”的仓库。
“我在做生意时发现了一个赚钱的秘密,就是这个‘××液’,多是朋友间口口相传来买的,回头客很多,而且每个回头客购买的量慢慢都会大上去。有的客户刚开始一点点买,到后来要的量就越来越大。”李四说。
对于客户购买量逐渐变大的情况,李四坦白,他不是没思考过,也问过上家关于“××液”成为爆款的“秘诀”。李四的上家是制作“××液”的源头,他告诉李四,该产品中添加了特殊的化学成分,可让使用者产生幻觉,“还会让人越用越想用,越用量越大。”
显然,哪怕李四不清楚“××液”中含有具体什么违禁成分,但他知晓“××液”有着和毒品一样的特征——能够使人形成瘾癖。而且其明显高于其他产品的利润也应让李四引起警觉,可他选择了“忽视”。
事实上,李四被抓获的那年,他的上家、下家也陆续落网,其中有人承认知道“××液”是违禁品。可即使如此,他们还是变着法地躲避监管,继续交易,当被抓获后得知所涉罪名是贩毒时,才大惊失色,高呼自己是无心之过,没想到会那么严重……
对于李四执着的“原来可以卖,后来才禁止”的问题,徐胜健耐心解释,“法律是有滞后性的,‘××液’等本就具有成瘾性、危害性等毒品特征,只是之前没有被认定为毒品,随着社会发展法治完善,相关法律和标准也更明确。”
徐胜健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是,从此类物品被列管到案件发生,李四有过很多机会和选择,如果他的进货渠道完全正规,如果他在从上家处得知热卖产品里有致幻成分时就收手,如果他并未为了利益囤积大量产品,如果……可惜现实面前没有那么多如果。幸好的是,临近团训尾声,李四不再提问和反驳,而是若有所思,咨询有关提交认罪申请的事宜……
民警的话
青浦监狱心理健康指导室主任徐胜健告诉记者,新型毒品相对于传统毒品具有更强的伪装性和隐蔽性,而要斩断毒品传播的链条,除了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也需要向社会大众传播禁毒的理念,让大家对那些所谓的新奇之物或神奇之物产生警惕,不要有好奇和误解,更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这样才有可能彻底将毒品从我们的生活中铲除。
记者手记
不同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出现往往伴以巧妙的伪装。近些年来,无论是减肥药、潮流饮料,还是上述李四案件中涉及的成人用品,都可能成为新型毒品的伪装形式。而在此类涉毒品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都会解释:“我不知道这是毒品。”这看似是一句很有力的辩解,可只要略微思索一下就会发现这句话相当苍白无力。
“这个产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吗?有一般产品应该具备的相关标识吗?售卖渠道是正常的吗?价格合理吗?”无论是售卖者还是购买使用者,只要问这几个问题就能辨别眼前的产品是否正常。
而且披着伪装的新型毒品往往会以“神药”的姿态出现,其明显不合理的特殊功效本身就值得警惕。只是,售卖者为了利益,使用者为了效果,不合理都被“合理化”了。
所以在“我不知道这是毒品”背后,往往还有没有说出口的后半句,“我只知道这个东西可能有点问题”。最终,那些不该产生的误解、不该存有的侥幸叠加,造成了追悔莫及。有人为了眼前的利益付出了自由的代价,有人为了暂时的效果付出了健康的代价,可这些代价本是可以避免的。“毒品”,不仅是传统毒品、合成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也是无休无止的欲念。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视之有度,用之有节。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记者 |徐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