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法院可以问的很细,而且是非常细!你准备好接受提问了吗?
正文
借贷案件中面对法官这样的提问,
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作者:邱远贵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
01
法官:原告,陈述下27万元借款的支付过程。
原告:27万元分成三次支付,都是现金支付,一次十万,一次五万,还有一次十二万。
法:何时支付?
原:都在2011年1月份。
法:何地支付?
原:在被告所开公司办公室。
法:具体什么时间支付?上午,下午或者晚上?
原:……(想了想)时间久远,不记得了。
法:三笔现金借款,都是万元以上,上下午时间并不是精确的时间,怎么会不记得?
原告,这是现金借款,你确定不记得了吗?
原:……(沉默)
法:当时还有谁在场。
原:不记得了。
法:原告,你确定要这样回避法院的提问!
原:……(沉默)
法:原告,被告每次需要钱,你都会主动送钱上门是吗?
原:当时由于被告声誉好,都是我们主动送钱上门。
法:每次借钱后都有打借条吗?
原:每次借钱后,都有打借条,下次借后,将前次的借款与本次借款结算后形成新的借条。
法:当时是否有约定利息?
原:有,每月2分。
法:那最后一次27万元也是这样结算后形成的借条?
原:是的。
法:你之前陈述,三次刚好27万元现金借款都是本金,后面陈述是结算后的借款,那这利息作何解释?
原:……(沉默)
(已被法官的问题给问疯)
02
另一个案件
法官:被告,你说该借条作废,作何解释?
被告:当时“陆万”借款已经还清,借条上的相应数字划掉,以示作废。
法:以示作废,那你为何不收回借条并撕毁?
被:原被告关系好,相应数字划掉,就是作废。
法:关系好,那你们当时为什么还要出具借条?关系好,就不要出具借条了。
被:……(沉默)
(被告的解释蛮牵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