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陕西省清涧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万某某因诈骗罪获刑四年六个月。
2019年3月被告人万某某虚构王江荣的身份通过网络快手软件与被害人汪小芳相识并以恋爱关系交往,称自己有车有房经济条件良好,取得汪小芳的信任,后以自己出事需要钱来解决为由多次向汪小芳借款共计人民币170000余元,用于还债、快手打赏、日常开销。
法院认为,被告人万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人万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法官寄语,女性在网络平台上警惕一些不法分子以爱情为诱饵,针对单身女性“杀猪盘骗局”,钱财交易切忌不要有,不要成为爱情的羔羊。
作者:王慧勤
编辑: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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