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婚后一方与外人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债务,其配偶需承担偿还责任吗?
针对夫妻一方与第三者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债务产生的纠纷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能够举证证明借款人借钱的目的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举个例子:假如张三与婚外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婚内夫妻共同债务,张三的妻子作为夫妻一方被债主起诉,卷入债务纠纷案件中,则可以通过举证证明张三借的钱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以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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