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过官司的可能不知道,在民事案件中,当自己的案子再审、抗诉都失败后,是不能去最高法院申诉的。
以前经常听到当事人说气话,就是打到最高法院,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现实却是,最高法院现在根本不受理民事案件的申诉。如果你的案子经过了再审和抗诉,并且也搞了复查监督,那么在法律程序中,你的救济途径已经用尽了,没有司法机关会再审查处理你的案子。
但是,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诉。所谓申诉,就是法定程序之外的申诉。所以向最高法院申诉,并没有时效限制。你的行政案子或者刑事案件,如果用尽了法律途径,大家还是可以通过向最高法申诉来获得正义。最高法院的水平,一定是最高的,如果你的案子真的存在冤情,那么实际上还是有机会翻案的。
实际上,民事案件并不是原本就不能向最高法院申诉的。在2012年之前,最高法院也接受民事案件的申诉,但是,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大,最高法根本没有力量处理那么多案件,而且相对于行政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相对也没有那么紧迫,所以最高法院不再接受民事案件的申诉。而且,打过官司的都知道,输的一方,大部分都会用尽所有程序,很多民事小案子,都向最高法院申诉,确实浪费司法资源。但是,这也导致很多大的民事案子,失去了申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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