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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观点发布:p2p借贷合同纠纷,p2p借贷纠纷法院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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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3月21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两则结案通知书,均涉及到葫芦岛银行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金融借款纠纷。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辽宁弘达实业集团在葫芦岛银行有多笔债务纠纷,涉及金额超过2亿元,其中最大的一笔贷款在2017年6月,贷款到期后一直未能偿还。在此次葫芦岛银行申请的强制保全中,公开信息显示其中一笔保全资产金额也高达6700多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辽宁弘达实业集团还涉及到中普系P2P爆雷,该案涉及总金额高达数十亿元,而银行直到企业贷款逾期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追债。

2亿贷款逾期

3月21日和3月11日,沈阳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公布了两则结案通知书,其中一则通知书称葫芦岛银行沈阳分行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沈阳喜伦纺织工业有限公司、沈阳喜伦日用化工厂、沈阳市源达化工厂及阜新都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家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执行完毕;另一则通知书则显示,葫芦岛银行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喜伦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和辽宁梧桐置业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全部保全完毕,申请执行标的为6768.4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辽宁弘达实业集团与葫芦岛银行涉及到多笔债务纠纷,其中一笔贷款2.02亿元,同时涉及到一笔1800万元和一笔600万元的担保。

2017年6月19日,葫芦岛银行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签订了一份《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向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提供2.02亿元的授信额度。

2017年6月27日,辽宁弘达实业集团在获得授信后立刻向银行申请了一笔流动资金贷款,贷款用途用于借新还旧,贷款金额为2.02亿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利率为年化9%。然而,直至贷款在2018年6月19日到期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

2020年10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辽宁弘达实业集团偿还葫芦岛银行贷款本金2.02亿元,同时承担贷款利息也高达2769万元。

记者注意到,葫芦岛银行给予辽宁弘达实业集团2.02亿元的贷款押品均为公司股权,包括辽宁弘达实业集团9000万股股权,关联人持有该集团269.5万股股权,以及关联公司辽宁弘达科技有限公司280.5万股股权。针对该企业股权质押的价值评估和目前冻结资产的详细情况,记者联系了葫芦岛银行,但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关联“中普系”P2P

实际上,辽宁弘达实业集团与“中普系”P2P关系密切,该P2P在2018年涉嫌非法吸储被立案。

在“中普系”P2P中,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该P2P的主体公司,而公司在企查查的公开介绍中称,辽宁中普集团是由香港喜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辽宁弘达实业集团、辽宁鑫财富融资担保公司成立的大型投融平台,更是辽沈金融投资领域旗舰型航母。

记者注意到,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辽宁弘达实业集团也有人事上交集。工商资料显示,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北京中普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66.7%,而自然人杨颖持股33.3%。同时,杨颖在沈阳融亿资产并购有限公司任法人并持股49%,而该公司的大股东则为辽宁弘达实业集团,持股51%。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11月23日,沈阳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关于中普公司处置进度的情况说明”显示,2018年8月28日,中普公司股东、高管到沈阳市公安机关报案,称中普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延斌失联,导致中普公司出现经营危机。次日,沈阳市公安局按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中普公司立案侦查并对高管人员实施边控措施。同年9月6日,对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臧延斌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立案侦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2020年8月,中普系债务清偿方案出炉,该P2P待偿本金89亿元涉5.8万人,清偿比例10%。在相关披露信息中,涉及的公司包括了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辽宁中普利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普利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家,而此次清偿拟以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主体,统一比例进行清偿。

记者注意到,在2018年辽宁弘达实业集团也进行过较大的人事变动,原实际控制人潘忠义和潘忠辉退出投资人,而刘青山接任了该公司法人代表。

对于葫芦岛银行来说,该行贷款到期两年后才起诉到法院追债,其间中普系P2P爆雷对该笔贷款是否存在影响,而银行对此风险是否采取措施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