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监事:***
住所地:****;
被告:**,男,**岁,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男,**岁,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也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依法请求判令
1、**、***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元;
2、**、***共同承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出的律师费 元;
事实及理由:
2017年****置业公司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开发****产业区住宅用地项目,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并合资成立了****置业房地产开发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成立后,**担任董事长,并主持该公司的日常工作,***作为董事参与公司的经营。
2018年,二人又供职于注册地为***高新区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获取**园区原“黄金佳”地块(该地块距原告开发的项目不足500米),并实际运作该住宅用地项目。二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法》规定的高管勤勉忠实义务,以及竞业禁止义务。给原告造成了难以估算的经济损失。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区人民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