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销售一直跟我说,只是贷十几万,没什么风险,所以我没考虑太多就买了。”近日,东莞市民梁女士向南方都市报《盘它》栏目反映,称其去年在东莞横沥镇天悦花园项目看中了一套房子,但手上的钱并不够缴纳四成首付。这时楼盘销售就向她提出了可以通过首付贷、信用卡等方式凑齐首付。后来,在梁女士缴纳三成首付后,她了解到首付贷等方式有很大的风险,自己又无法凑齐剩下的一成首付款,便向开发商提出了要退房退款,但却遭到了拒绝。
对此,开发商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公司在梁女士购房前明确告知了购房及签署合同时的政策及需要缴纳的首付款比例。后续由于客户到期未缴纳剩下的一成首付,公司要求销售向其催缴剩余款项,销售员自身提供了一些当下较为普遍且通行的个人筹款建议。“公司不存在任何诱导行为,客户在实际中并未采纳和产生相应的行为。”开发商方面还称,系客户主观上认定市场下行并单方面要求退房。目前出于友好协商的服务精神,公司已派专人与其沟通对接,尽最大努力帮助客户协商沟通解决。
首付不够贷款来凑?
购房者称“受楼盘销售诱导”
梁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上半年,天悦花园的销售人员频频联系她,告知其该楼盘有房源在售。当时梁女士正好想要换套大四房,就想着把自己的一套小房子卖了换大四房。但当梁女士把手里的房子卖了之后,手里的钱依然不够缴纳四成首付款,这时销售就向她提出了可以通过首付贷、信用卡等方式凑齐首付。
东莞横沥镇天悦花园项目。
南都记者从梁女士与楼盘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看到,在去年2月份,梁女士就已明确告知销售人员,其手上的钱并不足以缴纳四成首付款。但对方并没有因此放弃,在去年年中,又向梁女士提出了多种解决办法,包括找朋友借钱、套信用卡、找首付贷款等方式。对于该销售人员提出的建议,当时梁女士则以“没有这么多”“风险太大了”等理由拒绝了。
据梁女士介绍,后来在销售人员三番五次劝说下,加上自身也的确面临换房的问题,便把手中的一套小房子卖了,并将卖房所得的房款用于缴纳新房的三成首付款67万元,同时约定延期缴纳剩下的一成首付款。记者从草签购房合同看到,梁女士购买的是天悦花园一套建面约107平方米的四房,总价约223万元。按照合同约定,梁女士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付该商品房总房价款的七成。
“后来我了解到,有购房者就因为通过首付贷、套信用卡等方式凑首付被银行拒贷,最后只能一次性付清房款或赔偿违约金,所以我就向销售提出了要退房退款。”梁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她实在没有能力缴纳剩下的一成首付款,在向销售提出要退房退款后也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去年年底她就在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了相关问题。
南都记者从梁女士提供的12345热线回复内容看到,天悦花园项目所在的横沥镇方面回应称“住建局组织投诉人以及涉事开发商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投诉人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应:
不存在任何诱导行为
会尽最大努力帮客户沟通解决
日前,南都记者就购房者梁女士反映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开发商方面。对方回应称,经了解,公司在梁女士购房前明确告知了购房及签署合同时的政策及需要缴纳的首付款比例。在交付首付款时,梁女士提出其首付资金略有不足,与楼盘方面协商缓交一成首付,并承诺尽快凑齐剩余款项。本着帮助客户的原则,公司方面配合客户,同意其先给首付三成,另外一成给她时间去处理资金事项。
后续由于客户到期未缴纳剩下的一成首付,公司要求销售向其催缴剩余款项,销售员自身提供了一些当下较为普遍且通行的个人筹款建议,仅供客户自主理性参考。公司不存在任何诱导行为,客户在实际中并未采纳和产生相应的行为。
因为客户已交了三成首付款(另外一成在筹款当中),所以只草签了一份合同,供公司存档使用。在签署合同时,客户已明确知悉合同内容及相应条款,相应合同是在客户完全认同的情况下签署且具有法律,公司也将相应合同扫描提供给了客户,客户亦可去咨询相应法律机构求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后来,客户主观上认定市场下行并单方面要求退房,且多次到现场扰乱公司销售经营,公司亦进行了报警处理且进行了相应协调备案,还邀请了政府部门三方沟通协调。目前出于友好协商的服务精神,公司已派专人与其沟通对接,尽最大努力帮助客户协商沟通解决。
采写/视频:南都记者 黄慧萍 黄馨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