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一起虚假诉讼案件的相关情况。
2014年,被告邓女士突然被卷入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中,邓女士作为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担保人,面临着共计580万元的连带还款责任。
580万元债务“从天而降”
女子对债务一头雾水
邓女士原本是广州一家公司的经营者,同时也是长沙市开福区某民营企业的股东。2014年,邓女士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曾主动前往法院了解情况,获悉涉案的原告吴某芳以章某、印某媛未偿还到期债务为由起诉,同时要求签订了担保协议的邓女士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赔款金额高达580万元。
对于原告吴某芳的身份,邓女士记得她是自己哥哥一位朋友的妻子,但对于这笔巨额的债务,邓女士却是一头雾水。
“因为董某和邓某的哥哥签订了民间借贷纠纷的协议,而邓某就为其哥哥在借贷纠纷上承担了一个连带担保责任,所以签订了担保协议,因此她要对涉案债务580万承担连带责任。”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刘嘉表示。
庭审过程中,邓女士曾以担保协议上签名并非本人签名申请鉴定,却未在法定期限提交书面申请和办理缴费手续,未能启动鉴定程序。最终,法院认定邓女士需按照担保协议约定,以个人全部财产为四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下达后,原告吴某芳申请财产保全,邓女士名下公司的50%股权、房子、车子、银行存款和公司投资的钨矿全部被或冻结或查封。因有关键性证据担保协议的存在,邓女士的每次维权都以失败而告终。直到2021年2月,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在清查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中的虚假诉讼时,该案才出现了新的转机。
检察院清查发现虚假诉讼
全面清查掌握“套路贷”证据
“经我们调查核实,实际情况是邓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董某以欺骗的方式签订了这个担保协议,她并不知道债务有这么多,而且要以自己所有的财产来承担这个担保。”刘嘉告诉记者,通过查阅董某等人案刑事卷宗材料,与刑检承办人和当事人深入沟通,检察官初步确定董某等人行为系涉恶“套路贷”犯罪。
经取证发现,2012年至2019年期间,董某杰以其妻子吴某芳的名义进行非法高利放贷,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邓女士等人的财产,严重妨害司法秩序。
2021年2月7日,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开福区人民法院发出四份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该四起案件系虚假诉讼,且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法院之前的相关民事判决,建议法院再审。
四份检察建议全获采纳
女子莫须有债务被清零
“法院采纳了我们院的检察建议,首先是撤销了邓某对于580万债务的连带责任的判决;同时,我们也监督法院对邓某财产采取的相关强制措施进行了撤销;后续,我们也会为邓某的维权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刘嘉表示。
2021年以来,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韧劲对民事虚假诉讼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建立了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关于建立虚假诉讼联合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为根本,《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关于虚假线索移送工作办法》等为辅助的长效机制体系,进一步精准识别虚假诉讼,优化营商环境。
记者: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