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法院下达的调解书生效后,它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了共识,并且这个共识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在调解书中规定的条款对双方都有强制性,必须执行。
一旦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这个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就在法律上确认了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这表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经最终解决,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调解书有给付内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综上所述,借贷纠纷调解书在解决争议、终结诉讼、强制执行以及确定法律关系方面具有法律效力。这些效力确保了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了民事法律的秩序。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有异议,他们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从而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