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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干货速递:借贷纠纷房子过户,公司户车辆过户私人有什么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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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先后自行支付卖方70万元,让卖方解抵押使用,但在过户当天,发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原来卖方还有私人借贷,也是通过该房屋抵押,如今债主通过法院将该房屋查封

2.法院判决

卖方赔付买方支付的60万元及15万元违约金

3.解决办法

办理资金存管

各位小伙伴大家好,昨天我们分享了一个和缴税相关的案例,缴税之后紧接着就是房屋过户了,那今天就给大家讲一个关于过户的风险案例。

2017年4月,买方殷先生和卖方张姐成交了一套总房款125万元的二手房。签约前,卖方张姐提出因为该房屋还有60万元的贷款没还清,需要用买方的房款为房屋解押,希望买方殷先生直接将10万定金转给她。买方殷先生没多想就同意了这个要求,而经纪人也是一个新人,没有多加考虑。5月25日,面签之前,在店经理在场的情况下,买方又替张姐向银行还款50万元,此前店经理已经告知双方自行支付存在的风险,但是因为还清银行贷款后,预计后天就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认为期间不会有任何问题。

然而,27号当天,在打印房屋查档表时,上面显示房屋处于查封状态,导致过不了户。原来虽然在产调时显示房屋没有查封,但卖方张姐除了银行抵押贷款外还有其它的私人借贷,都是以此房屋作为抵押,卖方债主通过法院将该房屋查封,导致该房屋不能交易。

因为买方殷先生前后总共支付房款60万元,提出先交房,后处理事务,卖方张姐表示同意。但是,钥匙交接后的第二天,该房屋的门锁就被卖方张姐的债主撬锁换掉。因为涉及房款金额较大,以及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买方殷先生当场报警,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卖方张姐及其债主和店经理。

最终法院判决卖方张姐赔付买方支付的60万元及15万元违约金,因店经理已提前告知风险问题,故与店经理无关,本案与卖方债主无关,故不做任何处置。该房屋因资不抵债,且卖方张姐也没有钱还债,因此房屋被法院查封并做资产拍卖,最后殷先生前后损失60万元,这些钱卖方张姐答应会还,但一时间也还不上,几乎成了“烂账”。

如何避免案例中的风险出现,产调是其中之一,但就像本案例中的民间私人借贷,产调一般是看不出的。所以最可靠的方法就是买方支付的每一笔款项都办理资金存管,只有相应的流程走完,达到资金解冻的条件,钱款才会打到卖方账户,虽然有些麻烦,但充分保证了资金安全,不会让多年攒下的买房钱一夜之间打水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