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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阜南民间借贷纠纷,离婚时能否将宅基地分给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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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晚报讯(记者 楚楠楠)离婚时为了少分给女方财产,男子进行了一波操作,称自己欠了别人钱,虚构债务。为了让谎言更真实,他还提起虚假诉讼,结果还是露了馅。近日,阜南法院对这一虚假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5年前,孙某和妻子出现了感情变故,两人决定离婚。可在财产分割上,两人产生了分歧。孙某称,他有8万元的债务在身,且出具了4张借条,每笔2万元。就这些债务,孙某还出具了法院的判决书,称自己要偿还。

其实,这背后竟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场虚假诉讼。

原来,得知要跟妻子离婚,孙某为了避免离婚时对方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他伪造自己向李某某、袁某某、王某、陈某某各借款2万元的借条4张,后假借四人名义,签订律师授权委托书,向阜南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6年8月11日,阜南法院判决孙某偿还李某某等4人各2万元。这就成了上述他向女方出具的自己要偿还债务的判决书。

不料,孙某玩的这个“猫腻”,被前妻觉察。2017年7月,孙某的前妻再次向阜南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其与孙某共同拥有的某小区一套房产。在诉讼过程中,孙某辩称其购买的该套房产所欠8万元债务系夫妻共同债务,并再次提交其与李某某等4人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4份。

2018年1月19日,阜南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该判决并未认定孙某伪造的8万元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随后,孙某涉嫌虚假诉讼一案案发。

2020年6月12日,阜南县法院将李某某、袁某某、王某、陈某某与孙某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线索移交至阜南县公安局调查。

调查结束后,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阜南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应受刑事处罚。孙某接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可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当庭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