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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了解:传票民间借贷纠纷,法院送来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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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里有三种人与审判有直接关系,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姑且都称他们为法官。

有一天,小明收到自称是“XX法院”打来的电话,对方说小明因债务纠纷被小红起诉,通知小明到法院去拿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小明说:“我已经还钱了。”然后挂断了电话。

第二天,小明晚上下班回家,发现一辆法院的警车停在自家楼下,法官把材料给小明 “送上门”了。

小明应该怎么办?

01理智对待

首先,不要有对抗情绪。害怕打官司,不愿意打官司,以涉讼为耻,是千百年来中国老百姓的普遍思想。实践中,作为“平头百姓”的小明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会出现害怕、生气、茫然、恐慌的情绪,极个别人甚至看到闪着警灯的警车停在自家门前,就会感觉“不吉利”,感觉法官故意给他难堪。于是,产生了强烈的对抗情绪,不接收材料、不签送达回证的大有人在。极个别的,甚至会有驱赶辱骂法官等过激言行。

其次,要明白,法官不是“替小红来送达”,而是履行诉讼法规定的职责。法官送达的材料——起诉状副本,是小红写的,但不代表他站在小红一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1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这里面的“人民法院应当怎样怎样”,就是法律规定的法院职责,职责的意思是“非职即责”,通俗一点说,就是不这么干就会被追责。所以,即使法官也下班了,他还是会守在小明家门口等待小明回家,然后向小明送达诉讼材料。

再次,法官的送达,是为了保障小明的知情权和辩论权。有起诉就会有裁判,小红起诉称小明欠钱不还,所以请求法院判决让小明还钱。如果小明不还钱,还有可能引起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强制执行。比如房产被拍卖、存款被扣划等。所以,小明当然有权利知道这件事情,行话叫“知情权”。同时,小明到底有没有欠钱不还,不能只听小红的一面之词,还要听听小明怎么说,看看小明手里有没有否定这件事情的证据,所以,小明有跟小红“对质”的权力,行话叫“辩论权”。法院有义务保障小明的知情权和辩论权,所以,才有了法律规定的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诉讼材料的程序。

02 按要求签收

法官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会要求受送达人——小明,在一张叫做送达回证的纸上签字捺印。不要害怕,签了这个字,只是代表你收到了送达的诉讼材料,不代表你承认了诉讼材料里的内容。

千万不要天真的以为,你不接收材料、不在送达回证签字捺印,案子就审不下去了。对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受送达人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03 认真准备答辩

一是认真阅读起诉状副本,找出漏洞。起诉状一般分为三大部分: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逐字逐句仔细阅读一下,你可能会发现如下问题:在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这个小红只是刚好于你的债主重名,所以她没有资格起诉你;在诉讼请求部分,小红的请求超出了法律应当支持的范围;在事实和理由部分,小红隐瞒或者编造了部分事实,她的起诉理由全部或者部分不成立。

三是积极寻找证据,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官。当你发现了上面的问题,你就找到了反驳或者抗辩的理由,然后要积极寻找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微信、QQ等聊天记录,收条,见证人的证言等等。如果有的证据调取不到,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要在举证期限内(一般是答辩期)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申请要写明白证据名称、证明目的、保存单位等。

三是认真阅读传票,牢记开庭时间和地点,主动联系主审法官。上面已经提到,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所以,你要是真有什么事情必须在开庭那天亲自处理,或者临时遇到突发状况,会耽误开庭,一定要及时告知主审法官,申请延期开庭。不然,法律给了法官一个权利,他可以以为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你主动放弃辩论权,而缺席判决。你失掉了一次把事情讲清楚的机会哟。

四是端正态度。千万不要为了表达愤怒和不屑一顾,把收到的材料撕毁、扔掉,因为只要你收到了,法律就推定你知道了。也不要像个“巨婴”一样,以为法院或者法官要为你服务,案子到了法院,法官就应该全权包办。要知道,法律从来不保护和鼓励“懒汉”行为,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你都是保护自己权利的第一责任人。如果你想“躺在权利上睡觉”,那么大多数情况下法律不提供叫醒服务。除非你的行为侵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04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

咨询专业人员,多数是律师,少数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要收费的。

如果是简单的案子,比如小明就借了小红一次钱,两个人没有其他的经济往来,这个可能不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更不需要请律师。

如果案情比较复杂,两个人还存在其他经济往来,比如民间借贷还涉及合伙、入股、多次借款还息、复利转本金、是否是担保人有争议等等,还是咨询一下专业人士吧,强烈建议请个律师。

不要以为认字就能读懂法条,不要以为读懂了法条就懂了法律。如果是这样,法律就不会成为一个专门的学科了,律师的队伍也不会越来越庞大了。对于复杂的法律关系,怎么把事实叙述清楚,怎样厘清法律关系,哪些证据能够使案件朝着最有利于己方的方向发展,律师确实专业。

关于要不要请律师,怎样甄别律师?我以后会专门写一篇稿子来阐述这个问题。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