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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一下」天津河东借贷纠纷律师,诉前调解律师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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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上午,河东法院律师调解室成功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其中一起民间借贷原、被告间为亲戚关系。原告李某自2012年起陆续借给被告张某17万元,因8年时间过去被告一直未曾还钱,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本金17万加利息17万元。经原、被告同意,法院为其安排律师参与调解。法院法官助理与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起反复做当事人工作,经过近一个小时调解,双方终达成和解,被告张某给付原告李某本金17万元及利息3万元。

在另一起原、被告系朋友关系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吴某向原告白某借款15万元,约定三个月后还款,口头约定月利息2.5%。后被告因经济原因暂时无力偿还,原告起诉至法院。法官助理与律师一同全力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吴某某偿还原告白某某本金15万元及利息6万余元,上述款项分期按月偿还。

为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作用,河东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辖区内三家律师事务所开展协同工作,由三家律所分别派出3-4位律师轮班常驻河东法院律师调解室,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辖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

今后,河东法院将进一步积极创新诉前调解工作方式,多方联动,着力发挥好律师调解、人民调解等调解组织的优势,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姜万洲、耿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