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跑滴滴,退车两年了,贷款怎么还在我名下?”不久前,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接到网约车司机马师傅求助,他曾经以“以租代购”的模式向租赁公司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后因生意不好,将车退还给公司,双方还签订了收车协议,可2年了车辆贷款还在他名下。这让他饱受催款困扰,多方求助无门,还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采访中发现,有同样遭遇的网约车司机远不止马师傅一人。
号称租个车就能让你跑上滴滴
结果滴滴没跑成,只能退车转行
据马师傅回忆:这事从一开始就带着“忽悠”的味道。
2019年7月,马师傅从老家云南来到杭州,想找一份工作。在网上查询的时候,一家中介公司找到马师傅,告诉他,可以介绍他去跑滴滴(网约车),一天赚600元,不够的话,滴滴公司会补贴给你。
在中介的带领下,马师傅来到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一名周姓工作人员接待了马师傅,并向他介绍了网约车“以租代购”模式。
按照他的说法,马师傅只需要支付少量首付,后续用每个月跑车的钱来支付租金(即按揭款)。贷款尚未还清前,车放在公司名下,等三年期满,贷款还清,车子再过户给马师傅。工作人员还承诺他,如果今后不想跑网约车的话,公司可以随时办理退车,后续贷款也与他无关。
于是,心动的马师傅与“撩个车”杭州分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协议。马师傅支付了10800元首付,认购了一辆全新的荣威ei6,三年期贷款每月月供4724元。到期连本带息,一共18.1万元。
“我当时心想一天赚600元,再怎么样一个月也能挣万把块,扣掉租金,收入还可以,总能比打工强。” 马师傅说,拿到新车时他还是很激动的,没有注意到合同里还有一个第三方担保公司,如果马师傅的贷款逾期,担保公司则有权收车。“当时签字的材料有厚厚一叠,他让我怎么签我就怎么签了。”
拿到车没过多久,马师傅的“赚钱梦”就被现实击碎了。首先,该公司没有与滴滴平台合作,他的网约车跑不了“滴滴”,生意差了一大截。每天600元的保底收入更是无从谈起。2020年,疫情暴发,网约车生意一落千丈。马师傅跑一个月车赚的钱还不够还贷款。迫不得已,马师傅选择退车转行。
贷款逾期两年被指恶意拖欠
“钱车两亏”的网约车司机
还有十来人
2020年5月28日,马师傅向“撩个车”杭州分公司提出退车,对方同意,并与马师傅签订了一份收车说明:车由公司收回,且车辆剩余租金与客户无关。按理说,撩个车收车后,剩余租金就与马师傅无关了,可事实并非如此。比开不成滴滴网约车更麻烦的事,缠上了马师傅。
马师傅很快发现,车子的贷款竟然还在他的名下,且因为后续没有按时还款,第三方担保公司浙江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按揭发放的金融公司宁波人保,以“未收到贷款”为由,多次向他和家人“催贷”。“简直无法理喻!说我涉嫌恶意拖欠,非法占有银行资产,每天都有七、八个电话打过来。可我车都还了,拿什么还贷?”马师傅说两年以来自己不胜其扰,也从未间断与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沟通协商。“给我办手续的小周已经离职了,公司也搬了,我们还去找了宁波总公司,没人能给我们一个说法。”。
马师傅说,与他有同样遭遇的网约车司机还有很多,他们一同组建了一个维权群。
记者在马师傅的介绍下,联系上了多名网约车司机。
胡师傅于2019年6月买车,2019年9月退车,只开了2个多月,加上首付花了3万多元,还车至今,欠款多达6万多元。“我跟催款的人说,车已还给公司,请他们向宁波‘撩个车’催款,但他们说贷款是我贷的,就找我。”胡师傅十分无奈。禹师傅也是2019年6月租车,11月退车,开了5个月。他们都与马师傅一样,签订了一份“收车说明”。而孙先生甚至连收车说明也没有,只是将车交还了,对方“口头承诺”后续与他无关。
于是,2021年9月,马师傅带着其他几名工友,特地赶到宁波总公司想要个说法。但宁波方面又推托称“在杭州办的要找杭州分公司”。就这样,在双方互相推诿中,马师傅的贷款已经逾期2年多,还没有找到处理办法。
记者调查:杭州分公司已搬迁
租赁与担保公司实则是同一家
几天前,记者与马师傅一同来到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注册地址,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可此地址早已更换了商家。记者问到周围的商户,也说“早就搬了,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记者尝试连线“撩个车”杭州分公司负责人电话,这位微信名叫做“诚信”的负责人,电话接通后却拒绝沟通并很快挂掉了电话,随后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记者又通过工商注册备案信息联系到了撩个车宁波总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需要去核查一下马师傅的还款记录。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对方回音。
记者在发现,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隶属于同一个集团“虎堂金融”,且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由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这两个公司在搞什么名堂?
以租代购套路深
律师提醒:警惕抽屉协议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侵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朱觉明律师告诉记者,马师傅的遭遇不是个例,近年来,自“以租代购”推出后,引发的合同纠纷和官司屡见不鲜。
所谓“以租代购”是将汽车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所有权归属公司,使用权归属个人,个人按月缴纳租金(即按揭款),租赁到期后再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这种模式,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首付低,大大降低了司机买车的门槛,审批宽松,速度也快,但利率极高,比一般的金融政策要高出不少。而且现实中很多网约车师傅发现,“以租代购”条款复杂,环环相扣,陷阱重重。有的司机如马师傅,中途退车,却无法撤销贷款,赔了夫人又折兵;有的缴满三年租金,租赁到期,却无法正常过户,获取车辆的所有权。
针对本案,朱律师表示,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向马师傅出具了加盖该公司公章的《收车说明》,实际构成了一份车辆买卖合同,因此撩个车应当代马师傅向车辆出售单位或者融租租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或者剩余租金。
朱律师认为,虽然马师傅没有让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即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收车说明》上签署同意的意见或者签署类似协议,虎堂融资“貌似”有权基于和马师傅签订的其他合同要求马师傅付款。但是,由于“撩个车”由虎堂融资全资控股,且这两家公司基于相同的商业目的(牟取马师傅的款项)分别与马师傅签订了几份不同法律关系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应当明知其下属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宁波撩个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收车说明》,因此虎堂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能向马师傅收款,因为这两家公司存在恶意串通,有违《民法典》确定的诚实信用原则。
另外,朱觉明律师提醒消费者,在涉及汽车金融领域等复杂的商业交易,消费者往往与众多公司分别签订许多份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这些合同往往存在不同法律关系和不同商业目的,所以这些合同之间往往是相关联的且条款复杂,甚至是抽屉协议。此外签订这些协议的公司之间甚至存在关联交易,消费者签订这些合同之前需要慎重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内容,必要时咨询律师。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消费者被要求变更、解除其中一份合同或者被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的,应当同时考虑变更、解除其他存在相关联的其他合同,否则面对具有法律专业优势的交易对象,消费者往往会吃亏。
再过一个月,马师傅的三年贷款期就要到期了,钱、车两空的他不仅可能被列为失信人,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真不知道还能怎么办了。”马师傅他们真是欲哭无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