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钱,起诉、执行有用吗?
在借款或是货款的欠款类的案件中,当事人委托律师的潜台词是:官司我是必赢的,但拿不回钱官司就白打了。
官司真得是白打的吗?拿到胜诉判决和拿到钱是两个概念。但胜诉是拿回钱的一个基础和前提。因为,当事人认为的“被告没有钱”是不是真的没有钱,在诉讼提起前是真得不能确认的。这个需要尽调和查实。
假如:债务人确实没有相应资产还债,无力履行判决。那就会导致暂时无法实现债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官司真有点白打的味道。
可是胜诉的判决可以让原告有了很多可以操作空间来追讨自己的债权,比如申请“司法拘留”;比如“通过法院《执行查控信息反馈表》”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制订更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比如在限高的情况下让对方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学校等方式逼迫债务人想办法还钱等。
以上这些都是要打赢官司了才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