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下午,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写有“高效服务办实事,异地执行好帮手”的锦旗寄到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感谢协助其依法扣押了被执行人宋某某名下车辆,使执行案件得以继续执行。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诉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台轿车在管城法院管辖区内。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当地出发前,先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管城法院发出异地执行案件协助函等材料,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韩非收到协助执行函后,第一时间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双方协商达成扣押方案。
4月20日下午,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管城法院执行干警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车辆停放处,经过申请人的指认,承办法官对车辆信息进行核实,确定为被执行人宋某某所有。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书。在两地法院干警的通力合作下,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完成扣押后,管城法院已将相关扣押手续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回传给委托法院。
异地执行一直是执行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此次异地扣押车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快速反应,管城法院全力协助,该异地协助执行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使得异地执行不再难,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