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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叙述一下广西荣誉借贷纠纷,广西人民法院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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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送爽,朱槿盛开

11月15日晚

“壮美七十载·法耀新时代”

广西人民法院成立70周年

庆祝表彰晚会在南宁举行

晚会现场

一个个由全区各级法院

自编自演的节目精彩纷呈

感人至深

现场掌声不断

晚会现场,还为荣获广西人民法院成立70周年最美贡献者、全区优秀法院、全区优秀法官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

最美贡献者

从1950年到2020年,时间见证了20名“最美贡献者”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不断创新发展的历程。70年来,他们在八桂大地奏响雄浑壮美的奋斗交响曲,成为最耀眼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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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灿芳,女,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厅级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作为一名归侨,她1959年进入广西法院,长期在法庭、基层法院工作,几十年如一日,以对党对人民的一颗赤诚之心,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党为人民作贡献,在刑事审判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先后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评为全国归侨、侨眷、侨务工作者先进个人,被授予自治区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系统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1992年10月当选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杨同成,原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医技术室主任。

30多年在岗位上甘于奉献、吃苦耐劳、严谨细致、清正廉洁,以扎实、高效、文明的工作作风,共进行了法医技术鉴定5102例,其中解剖验尸1300例,开棺验尸86次,并在广西首创开展DNA技术检验,为法院审判案件提供了科学依据,避免了冤假错案发生。荣获广西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区先进工作者,被授予全国法院系统劳动模范,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令嘉奖一次。

陈枚,原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解放前参加革命,解放后长期在公安、法院系统工作。在法院工作的20年,为北海法院物质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1983年至1985年开展三年“严打”活动期间,他与全体干警奋战在“严打”第一线,迅速扭转了北海社会治安的严峻局面,确保了社会平安。在法院工作期间,陈枚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法院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获评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卢汉票,原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下坳人民法庭庭长。

先后获评自治区人民法院系统“十佳庭长”、全国法院系统模范、自治区政法系统“十佳干警”、全区先进人民法庭工作者,被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人事厅评为满意政法干警,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干警。退休16年来,为群众提供的法律咨询不计其数,调解矛盾纠纷300多起。

廖厚新,乐业县人民法院退休干部,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他不畏山高路远,走村串户深入农家,公正审理,倾心调解,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公正、为民、廉洁”的高尚品格,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被群众称为“廖法庭”。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

黄登林,彝族,生前系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他熟练使用壮、汉、苗、彝四种语言调解纠纷,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被誉为“彝族兄弟好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广西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广西政法系统百名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2017年7月1日,黄登林在单位加班过程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17年8月1日不幸去世,年仅48岁。

文惠新,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参加法院工作30年来,探索出“调解五法”,赢得群众普遍赞誉,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广西法院推广宣传学习。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等;获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一等功。

梁绍南,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爱岗敬业,扎根基层一线;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护天平;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2004年以来,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奖励6次,包括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中国法官十杰评选“银法槌”奖、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先后荣立三等功、一等功各一次。

彭惠娟,女,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长期以来,勇于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起到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曾审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涉案资金超176亿的“龙爱量子”重大传销案件。该案判决书共330页,约19万字,创下了八步区法院建院以来判决书之最。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自治区“三八”红旗手、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等功。

陈玉萍,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刻苦钻研审判业务技能,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16年来,共主办民事案件2000多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是南宁市青年法官、女法官中的杰出代表。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党建先进个人,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我最喜爱的法官”提名奖。

陈文,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参加工作23年来,办理案件逾4000件,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在妇女儿童维权、人民法庭建设、小额速裁、司法调解、涉军维权、家事审判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深化依法治国工作实践中开拓创新,取得显著成绩。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四次,获评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先进个人、全国妇女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入选全国首届“政法英模榜”。

贺亮,历任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

身患绝症的他为了心中那份对正义的执着与追求,积极配合治疗,出院后就马上重返审判岗位。十多年来,办案2000余件,至今保持着无错案的记录。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

梁东丽,女,容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自1992年进入容县法院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基层。近年来,经她审理的案件中,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错案。她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每年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学校、企业、村屯活动,受教育人数达8万人。先后获评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区先进工作者、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

陈梅娟,女,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近十多年来,共审结案件1000多件,其中,审结了在全国、全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13件。获评全区十佳法官、全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荣立自治区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

蓝彬,女,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在法院工作26年来,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工作得到党委、政府、上级法院及群众充分肯定。先后获评南宁市劳动模范、南宁市“十佳”政法干警、南宁市敬业道德模范、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先进工作者、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并多次立功。

潘锦波,苍梧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他扎根基层法庭的18年里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办案、调解。审理、调解妇女儿童维权案680件,带领全庭干警巡回就地审理、调解案件189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00件,无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获评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曾连续两年获评“感动梧州法院十大优秀人物”,记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

蒙志华,大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多年来,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把满腔热忱奉献给了边境的人民。先后荣获崇左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并获得最美基层法官提名奖、获评全国优秀法官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

吴媚媚,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5年来,全力推进全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创建家事审判“柳州模式”。她指导审理的案件入选最高法2020年全国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十大案例,多件案件入选《今日说法》等央视栏目拍摄播出。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2018年获中央政法委长安网授予“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

何祥文,京族,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近年来,他在那良法庭担任负责人期间,为创建“无讼边境、法治边境、平安边境”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量。他敢于担负重任,心中固守着那份对司法事业的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收获了边境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先后获评防城港市先进个人、全区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他所在的那良法庭获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韦永辉,忻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他始终以实际行动履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职责,办案注重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五心八法”调解法,化解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等。

70年砥砺奋进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

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

大力推进人民法院队伍

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

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全区优秀法院

全区优秀法院代表上台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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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

近三年来,审执结各类案件18242件,工作绩效位列全市法院前茅;改革创新成效突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青少年司法社工服务站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道交一体化”试点等多项改革走在全区乃至全国法院前列;队伍建设成果突出,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一大批个人受到各级表彰。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全院通过三大举措破解案多人少困境,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法院首位。近三年来,全院网拍成交标的物1230件,成交金额8.19亿元,位居柳州市第一名、自治区前列。

阳朔县人民法院

在“初心铸天平,使命护山水”党建品牌的指引下,全院大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着力创建“诉源治理和谐工程”品牌,通过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服务阳朔全域旅游发展大局。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2016年至2019年连续四年获评全市法院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曾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等荣誉。

苍梧县人民法院

三年来,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3.06%,排名全市第一、全区前列。案件服判息诉率近三年平均达到93%,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2019年名列全区第七位。近三年案件发改率全市法院最低,连续四年获得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评总分第一名。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40.2天,远远低于全区平均天数。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成立广西首个金融多元化解中心北海市工业园区巡回审判点、广西首家金融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北海市首个保险行业调解工作室,打造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途径,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三年来,收、结案数量在全区基层法院中排名前十。员额法官人均结案939.6件。

平南县人民法院

审判执行综合指标一直排在全市法院前列。平南法院宣传微信公众号自2019年以来在广西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全国中基层法院微信公众号月榜一直位居前列。在中央政法委开展评选的首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榜单活动中,平南法院宣传微信公众号是广西法院唯一入选全国政法系统一百个优秀微信账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十佳百优”新媒体账号。

北流市人民法院

以推“创建品牌、强化管理、提档升级、精准发力、特色拉动、强基固本”六大行动为抓手,努力实现党建队建、综合质效、智慧建设、司法扶贫、文化建设、基础建设六项工作新提升。深入推进全区法院两项试点建设任务,有两项工作经验获自治区高院领导批示,两项工作在全市法院交流推广。

田东县人民法院

探索推行“审判+帮扶+预防”工作机制,壮语审判、微信诉讼等一批工作亮点成为全市法院的示范,构建“院、庭、站、点”四位一体联调体系,各项核心考评指标位居全市前列,连续两年被百色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4个庭审获评全区法院优秀庭审,2份判决书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裁判文书。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连续三年获得全市法院综合绩效考评第一名,各项工作上档进位实现新突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获最高人民法院嘉奖,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获自治区高院推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都安模式”成效显著,司法扶贫“加减乘除”法成为全市法院司法扶贫工作的样板,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等领导的肯定。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近三年来,收、结案数均居全市首位,连续三年获评全市法院绩效考评先进单位。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在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女院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智慧法院”建设经验和执行事务管理在全区法院作经验介绍,“智慧法院”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

全区优秀法官

部分全区优秀法官领奖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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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玉梅,女,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2017年至2019年共主办审结各类民事案件964件,办案数量位列中院民事法官前茅,无一件改判、发回重审;先后承办了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行人坠入城市窨井身亡索赔案、广西首例网络“关键词”买卖合同纠纷案、全国首例救助野生动物死亡赔偿案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新型、疑难案件。

赵会,女,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7年至2019年,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日夜奋战在执行一线,个人执结各类案件793件,结案率96.35%,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团结带领执行局干警攻坚克难,依法执结各类案件30279件,执结案件数高于广西多个地市两级法院执结数总和,结案率达94.02%,实际到位金额32.13亿元,为南宁乃至广西法院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农慧兰,女,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立案庭副庭长。

2017年至2019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结案率为93.12%,无一超审限案件,上诉案件因错案改判和发回重审率为零,申诉上访率为零。主审并撰写的案例连续两次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主办案件连续两年入选广西法院“一百件精品案件”。

周芷宇,女,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级法官。

积极推进小额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多层次诉讼体系建设。除了公告送达的案件外,她审理的案件小额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3%,涉及诉讼标的30多亿元。成功化解“圣坤大公司”“广西矿建集团”“新越嘉房地产”借款合同纠纷案、“东和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等56件重大案件。

于饶,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2017年至2019年,执行到位标的12169.7723万元,个人办案数居全市法院前列。平稳执结柳州市火车南站周边地区旧城改造工程、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主要零部件生产等重大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非诉执行案件,以自动履行的方式高效办结涉军停偿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善用执行和解,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张添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所审理的同乐乡净代村46人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案,马某8人寻衅滋事案,莫某雨17人贩卖毒品案等,得到一致好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注重在审判中普法,共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数十次,举办“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法律讲堂,建立法制教育基地。

谢斌,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年共收案147件,参与合议案件逾500件,办案数居前列。指导全市涉邪教、涉外、涉军、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曾主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李佳、周春等39人黑社会性质全国重大涉黑案。办理数起社会影响大的杀人分尸案以及陈惠年等制造380余公斤氯胺酮毒品案。

覃丽文,女,荔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近三年来,共审查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60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一千余次,处理涉诉信访事项十余件,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803件,审结案件数占速裁案件的60%、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0%以上。所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率、自动履行率高,审理期限短,零申诉上访,办案数量、质量均在全院同类业务法官中名列前茅。

蒙威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扎根基层,以庭为家,心系群众,送法上门。三年来共进村走访群众35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51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454条,排查矛盾隐患73个,化解矛盾纠纷51起,审结民商事案件402件,重大疑难案件占60%,年均结案率96.13%,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因错误发回重审、改判,无一件引发闹访、缠访。

钟康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二十多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担当作为,乐于奉献,承办了一大批在梧州乃至广西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是梧州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领域的办案标兵。2017年以来,身患疾病多次住院化疗,在出院休养期间或病情稍有缓解时,即主动要求参与案件审理工作。三年来,带病审结案件138件。

卢新燕,女,岑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年多来,共主办刑事案件500余件,审理被告人700多人,无一错案,每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现象,没有因处理案件不当发生矛盾激化事件。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李某某等十余人聚众冲击派出所案、数额较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岑溪市影响重大的梁庆等24人涉黑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慧,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坚守行政审判岗位11年,办案量多质优,主审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办理的行政案件无一被上级法院发改。两次撰写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多次给行政机关宣讲法律及发出司法建议。主审的案件促成市长亲自出庭应诉,为北海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贡献。

李其靖,女,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一直坚守在乡镇法庭、基层法院审判一线,2017年以来年均主审案件119件,审理的案件数、结案率均处全院前列,审结的案件无一件错案,无一当事人上访或缠诉。其中,2017年主审原告叶某福等62人诉被告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糖厂等医疗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帮助劳动者讨回应得的医疗保险待遇140多万元。

崔静,女,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善于妥善化解涉党政机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敏感疑难案件,取得成效。牵头开展本市两级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岗创建工作,与共青团防城港市委员会签订《关于建立防城港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与防城港军分区政治部联合签署《市中院与防城港军分区建立涉军维权工作联动机制备忘录》。

叶小鹏,上思县人民法院在妙人民法庭庭长。

自2015年9月开始,一直坚守在基层法庭,其间还负责瑶乡巡回法庭的工作,共接待来访群众353名,化解矛盾纠纷86起。其积极探索矛盾的化解工作新思路,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和方式,邀请瑶乡当地人民陪审员及族长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当中,解决纠纷以促进和谐。

陈凤富,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19年,在合并办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法规及执行情况,历经5个多月,最终促成双方执行和解,共同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该房地产项目建成将成为钦州房地产一张新的名片,可为当地纳税5亿多元,解决300多人就业问题和涉及88人的拆迁安置问题。

梁汝才,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桥圩人民法庭三级法官。

在担任执行局副局长期间,积极投身破解“执行难”攻坚工作。从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共办理执行案件749件,结案711件,结案率为94.92%,结案标的金额15933.56万元,标的到位率38.22%。2019年3月任桥圩人民法庭负责人后,积极适应角色转变,桥圩法庭的各项审判绩效指标稳步上升。

邹丽娟,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把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审理案件以“多”“快”“好”的工作风格赢得领导、同事的肯定和当事人的认可。曾成功办理了玉林市辖区首例破产重整案即玉林东港汽车市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实现了玉林市辖区法院运用司法手段救治企业的零突破。

高斯宜,女,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敢于创新,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快速结案。近三年来,办案数量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且无重审、申诉上访案件。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多方联动加强帮教工作,强化心理矫治,走出了一条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挽救的玉州特色之路。

黄靖钧,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

落实“三化四立”举措,升级诉讼服务,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了百色市法院司法能力和良好形象的“第一窗口”,多次得到上级领导表扬,并在全区法院会议上做经验推广,在他的带领下,法院获评2019年“全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先进集体”。其个人办案始终保持高结案率和高调撤率。

唐靖钧,平果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一级法官。

2017年以来收案1147件,执结1143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1亿多元,位于全市执行前列。三年来,执行局所有疑难、复杂案件多由他承办,均能妥善处理,做到了零投诉、零信访。探索出小额速执“321”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提高了执行效率。

盘桂淑,女,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17年10月,她不惧重压、勇挑重担,加班加点,仅用3个月就办结了一起由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示,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督办的跨广东广西两省(自治区)多地的转移倾倒危险废物刑事大要案,在全国范围内对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承办了多起涉恶势力及涉黑势力保护伞案件。

黄灵峰,女,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2017年至2019年,共审结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共459件,结案率达99%,居于全院前列,无一因错误被发回和改判,且无一信访、上访案件,服判息诉率高。在办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她敏锐发现案件当事人一方有轻生倾向,经耐心做心理疏导工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于圆满结案,未留下社会问题。

韦宜萍,女,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近三年累计办案533件,无一错案。主审的广西宜州大西洋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和广西旭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被列为广西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编入《破产审判的广西实践与探索》。主办案件三次被自治区高院评为精品案件,主办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韦丽华,女,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案件质量效率排在全院前列。其审理的“大化雅龙乡虐童案”入选广西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及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作为院扫黑办主任,她审理了市中院指定管辖的马振文等44人涉黑犯罪案件等案件,沉重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入选广西首批“壮汉双语法官”。

姜新媛,女,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主动承担庭里的大部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把一件件“骨头案”办成“铁案”。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她勇于担当,指导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理,并摸索出员额法官绑定基层法院的疑难专案“点对点”工作模式,促进全市法院专案整体办案质效提升。2019年,来宾市法院受理的专项斗争案件在全区法院率先实现审判案件清零的目标。

黄芸芸,女,扶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自2015年6月扶绥县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全程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各项工作,参与起草拟定扶绥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方案,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2017年至2019年,她共办理案件437件,占全院家事纠纷案件60%,年平均结案率96%,调撤率76%,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

苏斌,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副庭长。

近三年结案201件,正常审限内结案率100%,无错案和缠诉上访的案件,所办理的诉讼案件数量位居全院第一。2018年担任负责人筹建钦州法庭,他从零开始,积极协调各方,边筹建边办案,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并受理和办结了大量的案件。近两年来,承办了大量的海域污染案件,通过公正审判和耐心说理解惑,消除了上百名受损当事人的上访隐患。

袁宇飞,女,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二级法官。

作为铁路法院民事审判团队骨干,紧紧围绕服务全区高铁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办理多起重大复杂的涉铁民商事案件,为铁路企业挽回上千万元经济损失。在审判工作中,她心系群众,注重调解,妥善化解纠纷,获得当事人广泛好评。

麦青,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

注重自身素质提高,法律思维开阔。承担了大量重大疑难、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审理了贺江水污染案、龙江水污染案、来宾跨境倾倒固体危险废物案等一系列社会影响重大的环境污染案件。她办理的邓仕迎诉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企业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被评为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该案判决书获评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民事类一等奖;两起案例获评中国海事审判三十周年精品案例。她撰写的《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调研报告》获中央维稳办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执笔的调研报告获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2次、二等奖2次。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广西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2018年被评为广西审判业务专家。

70年风雨求索

广西法院一代代法官们

坚守对“法治国家”的崇高信仰

秉承着“司法为民”的坚定信念

顽强拼搏、不懈努力

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留下了坚实的足迹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和“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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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法院办案标兵集体名单

1.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2.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

3.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4.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5.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穿山人民法庭

6.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7.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8.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9.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10.上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11.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12.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13.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14.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家事审判中心)

15.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16.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17.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18.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人民法庭

19.北海海事法院综合审判合议庭

20.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全区法院办案标兵个人名单

1.韦敏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2.包林辉 女,仫佬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3.关熠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仙葫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4.尹振中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

5.唐运明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二级法官

6.谭皓匀 女,壮族,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三级法官

7.张高 苗族,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沙塘人民法庭庭长

8.丘岳柳 壮族,柳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9.卢红民 壮族,鹿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10.莫仕航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三级法官

11.蒋西凤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

12.王芸 女,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13.周穆奕 女,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三级法官

14.李研材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15.黄爱琴 女,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16.王雅新 女,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17.林小娟 女,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18.钱芳 女,瑶族,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福成人民法庭庭长

19.黄大亮 壮族,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20.陆淑芸 女,壮族,东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三级法官

21.凌枝 女,壮族,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

22.文其谦 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四级高级法官

23.邱瑛淇 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24.叶自璟 灵山县人民法院石塘人民法庭庭长

25.陆婷婷 女,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二级法官

26.黄钰雄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团队(二)四级高级法官

27.周小杨 女,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

28.郑燕冰 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29.钟梅 女,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30.黄剑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31.姚春艳 女,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三级法官

32.严忠关 壮族,田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33.黄柳青 女,壮族,平果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34.冯永忠 壮族,靖西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35.贵骏 凌云县人民法院加尤人民法庭负责人

36.樊伟彩 女,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37.李永慧 女,壮族,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38.陈小坤 女,瑶族,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39.覃文努 壮族,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40.韦建明 仫佬族,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41.韦瑞营 壮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42.石晓志 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43.农于宁 壮族,合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44.黄亮 壮族,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迁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45.闭赋火 大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

46.杜志华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47.劳建明 北海海事法院执行局一级法官

48.罗宏萍 女,侗族,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

49.蒙丽华 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三级法官助理

50.李娜 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三级高级法官

他们将使命扛在肩上

不忘初心守护公平正义

用智慧和汗水

书写了广西法院的壮丽篇章

记者:魏素娟、卢林峰

通讯员:刘杏

图片:林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