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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来普及一下天津和平借贷纠纷律师,民间借贷案件系列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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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本网讯(记者 吴红)“朋友向我借钱属于民间借贷吗?对方赖着不还钱,我怎么才能合法地要回来……”连日来,一些群众纷纷向媒体反映自己生活中遇到的问题。5月19日,记者就市民的疑问咨询了陕西省秦直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借给朋友钱,当时只是口头约定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到了时间若对方不还,该如何?这是否属于民间借贷?”就市民的问题,杨文星律师给予解答:我们通常所指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一般朋友间的借钱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口头协议方式。但口头协议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你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所以,切莫碍于情面而采取口头协议方式,除非你确实不想再要回这笔钱。

针对市民提出,如果对方始终找借口不还钱,该如何通过合法渠道要回的问题,杨文星律师解释道:由于民间借贷大多是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情借贷”,建议当事人和平合法的处理此事,实在不行,可以寻求司法救济。但是,不能忽视诉讼时效规定,导致自己丧失司法保护权利,为恶意借款人逃避债务提供可乘之机。

“我明明已经还了钱,对方却否认,还钱是不是也有讲究?”对此问题杨文星律师给出建议:还款问题也不能忽视,如果借款人没有“还对对象”,那么该笔债务很可能并没有“还清”。一定要“还给”借款合同或者欠条等凭证上载明的出借人,有了这个基础,借款人还要有已经还款的凭证。律师建议要保留好还款的证据,切忌当面撕毁欠条。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借钱不还的现象却很常见。以上解释希望能帮助广大市民朋友走出民间借贷的误区,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