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4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收到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申请。起诉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将依法审查,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同日,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