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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了解:嘉定借贷担保纠纷律师,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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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嘉定区中小微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有序复工复产,恢复发展,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嘉府规[2022]4号),区财政局制定了《嘉定区抗击疫情助企纾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费补贴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支持内容

贷款到期日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册地、税管地均在本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符合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已获得本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的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承担的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二)支持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企业注册地、税管地均在嘉定区;

2. 已获得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

3. 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愿意按要求报送会计信息和资料。

(三)补贴方式及标准

采取货币资金补贴方式,直接对本年度获得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担保费全额补贴,同一企业年度内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申报材料

1、《嘉定区抗击疫情助企纾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担保费发票(复印件)或担保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复印件)、担保合同或担保确认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还款后对应的银行回单和对账单(原件);

5、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6、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

(五)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通过嘉定区财政局网站(http://jiading.gov.cn/caizheng/hjgl)---会计管理---其他,下载《嘉定区抗击疫情助企纾困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递交至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109室。

(六)主管部门

嘉定区财政局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审核及资金拨付。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扶持的企业应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还清贷款本息后三个月内向区财政局申请担保费补贴,同一企业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对于申报材料不实、不遵守承诺及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单位,区财政局将追回其取得的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受理单位:上海市嘉定区财政局 企会科

联系电话:吴炜晟、孙旻玙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号楼109室

邮箱:@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