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涉嫌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守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守军利用担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宋守军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原一级巡视员宋守军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宋守军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权力的宴请;违反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要求,违规收受礼金;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在采矿许可证办理、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徇私舞弊,滥权妄为,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宋守军严重违反组织要求和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按程序将非法低价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宋守军简历
宋守军,男,汉族,山东广饶人,1963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无党派。
历任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调研室副主任。
2009年06月任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2015年08月任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曾任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
日前,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高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周高雄利用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高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职时和退休后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接受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岗位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欲熏心,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公司通过设立审批、获得经营许可、银行贷款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高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高雄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取消相应退休待遇处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高雄简历
周高雄,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海南澄迈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广东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广东省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广东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2019年11月退休。
日前,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宝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宝庆利用担任庆云县县委书记、德州市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郭宝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郭宝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贪欲膨胀,违反廉洁纪律,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与商人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学校申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宝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宝庆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郭宝庆简历
郭宝庆,男,曾任德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历任庆云县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德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德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