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安徽省池州市消保委、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消费警示。
外出旅行注意防范
近期天气回暖,外出旅行逐渐增多,外出旅行时需要注意:一是报团旅游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信誉度高的正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书面旅游合同,慎防超低价旅游陷阱;二是网上团购门票和酒店要留意限制条款,是否需要预约可提前跟经营者核实;三是旅行途中要留存好消费发票,以便权益受损可及时投诉维权。同时,消费者在外出旅游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去人流量大、人员过于集中的景点。
餐饮安全切莫大意
消费者在外就餐时要注意食品安全和饮食卫生。一要选择卫生条件好,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二要留意收费标准、是否明码标价,结账时仔细核对账单明细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防止“低价高收”的情况;三是不要食用来历不明、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不要食用“野味”等新奇或高风险食物。
保健食品理性购买
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一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家购买;二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食用禁忌等;三是不轻信商家的广告宣传,不随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免费参观、旅游、赠送礼品等活动,不要被推销者的亲情牌、优惠牌所吸引,避免冲动消费;四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国家明令禁止保健食品宣称对疾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保健食品能包治百病的虚假宣传广告。
“免费美容”实为陷阱
美容消费要科学理性,谨慎对待“免费体验”“美容贷”,防止掉入消费陷阱。一是在选择美容整形机构时要选择正规、口碑好的,不要轻信机构的宣传广告,要查验确认机构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医师职业资格证等,对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应进行认真评估;二是不要轻信美容机构所谓的“免费体验”,做美容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什么项目免费,什么项目收费,如果只想体验免费项目,应事先声明;三是谨慎对待“美容贷”,美容消费要充分考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促销,不要选择超过自己还款能力的贷款产品。在购买产品、办理美容卡、接受美容服务时,应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或者消费凭证,必要时需签订协议,明确美容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内容。
选购汽车擦亮双眼
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一不小心会陷入商家的“套路”,如售前承诺不兑现,巧立名目收取手续费、金融服务费,诱导消费者缴纳所谓的“意向金”“诚意金”,捆绑搭售等。为此,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选购汽车时,应详细了解商家优惠、降价让利的实质内容,要求口头承诺写入合同,防止落入“优惠让利”陷阱,留好宣传及购车相关资料。二是在签订购车合同时,要将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付款方式、保质期限、交车时间等通过文字的方式予以明确,以防出现消费纠纷口说无凭。三是谨慎预付定金,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交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但诚意金、意向金,于法无据,切记不要交纳;预购汽车时,最好不要一次性提前预付全部车款,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预付卡消费有风险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纠纷逐渐增多,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服务项目和质量与开卡时的承诺不一致;中途要求增加费用或频繁推销产品;限期使用的预付卡到期后无法退回消费余额;更换经营者,后来的老板不承担原来商家义务、不继续提供服务;消费维权难。为此,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要注意:一是购卡需谨慎,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况好的商家,不可轻信广告和商家的口头承诺和促销条件的诱惑。办卡后,需仔细了解或详尽阅读有关规定,并签订正式书面消费合同。在消费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券)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二是充值要理性,不要被商家宣传优惠折扣而冲动消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适量充值,尽量避免一次充入过多金额。三是办卡后,要及时索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可作为维权依据。(程勇)